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雨花区国土局回复未解决问题,公益蓝球场未公益?

2018-1-18 23:45:49发布47次查看
张市长:
您好!上次投诉“公益绿化广场绿地、球场为何未公益?”回复收悉。但回复并未解决附近广大居民诉求。详见回复“http://www.changsha.gov.cn/zwxx/qt/zfjg/quxian/yhq/gkxx/201204/t20120427_323770.htm”。
一、关于篮球场开放的问题
回复称篮球场是由雨花区国土分局出资按规划修建的娱乐健身场所,请问出资是否取之于民?请问这个篮球场的使用性质是什么?是否是公益?又是向哪些群体开放?回复所称“当初,篮球场并未罗锁”,据本人了解,篮球场一开始建立起来,就一直处于落锁状态。回复称“一些外来人员不听劝阻,随意打球,严重影响了雨花区国土分局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影响了当地居民的休息;”这是典型的官腔与不负责任言论。何谓外来人员?公益篮球场究竟向谁开放?为什么周六、周日了,篮球场还是落锁状态?难道周末了还会影响雨花区国土分局正常的工作秩序?依原诉本人看来,被诉人回复只是推脱责任、敷衍了事。篮球场本来应该是市政工程规划用地!是公益性质!即使由单位出资修建也不能独自享用吧!要求出台合理实用的球场使用管理办法!建议和业主代表共同商量使用管理办法!单方面制定的管理办法难免有失合理性!
因担心球场遭破坏,而采取简单落锁拒民于场外的做法不可取!
二、关于侵占公益广场的问题
雨花国土分局回复所称“我局办公楼严格遵照规划图纸,分为办公区和休闲绿化广场”;由于休闲绿化广场是公益性质的,请问靠近休闲绿化广场一侧,修建停车位是否符合规划?答复由作为被诉人的雨花国土分局回复有失公允,请求雨花区第三方政府部门做出经得起事实考验的回复?
谢谢!
雨花区国土分局于2010年9月整体搬迁到香莲路69号,当时,周边一片荒芜,杂草丛生,荆棘遍布。为优化周边环境,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按照规划,我局垫资修建了绿化广场和篮球场。如今,亭台水榭,游廊走道、假山沼泽,树木花草,将这里装扮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成为公众休闲娱乐的好场所。然而,由于绿化工程项目还未过保质期,工程项目还没有结算,目前,整个绿化广场包括篮球场暂由我局代管。代管期间,我局还主动承担了绿化广场设施管理维护、照明等费用,确保了绿化广场整洁、干净、漂亮。工程结算后,我局将把绿化广场和篮球场交由社区和区有关部门管理。 对公众提出的开放篮球场的合理要求,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门的局务会,明确指示,作为公益设施的篮球场一定要用之于民,坚持对公众开放。目前,我局已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在球场外悬挂了公告牌,公布了球场开放的时间为每天下午五点到下午七点,星期六、日可根据公众要求延长开放时间,如公众对开放时间仍有异议,可直接与管理人员反映,届时,视情况仍可调整。 至于反映我局侵占绿化广场违规修建停车场则是一种误解。我局办公楼建成后,前坪已有停车场,楼底有停车库,且分局明确规定,所有车辆都必须停在这两处地方,确实不存在侵占绿化广场修建停车场这一行为,原篱笆处改建栅栏只是出于考虑安全,我们极希望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