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碧桂园山湖城与中建四局广西分公司两大上市公司欠材料商的血汗钱不还!
我妈妈与我哥哥于08年10月份至09年8月22号向宁乡碧桂园山湖城供应水电材料、水泥石灰、井盖、临时设施设备、瓷砖文化石、市政设施等总计金额为2617197元,至2010年元月已经付款150万左右,从2010年元月至今未付过款,尚欠金额110万左右。
考虑到碧桂园和中建四局都是口碑很好的企事业单位,出于充分信任,我妈妈与我哥哥把多年来起早摸黑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都垫了进去,同时还向亲戚朋友借款几十万,由于工程款一直拖欠未付,致使背负巨大的经济压力,不仅没有本金再继续之前的材料生意,而且还要承担数目不小的借款利息。中间金州新区的政府领导也出面协调过,承诺过,但所有承诺从未兑现。
作为弱势群体,我只能不断找碧桂园和中建四局协商,但是碧桂园和中建四局互相推搡,踢皮球,中建四局的领导说是碧桂园不配合结算,跟碧桂园的领导说是中建四局不配合结算,没有人愿意负责。对碧桂园及中建四局来说,几百万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对于我们个人来说一百来万的款项却是整个家当,全家的生活都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恳请各位领导在百忙中抽时间督促碧桂园与中建四局尽快支付我们的材料款,解决我们生活的困难。万分感谢!
你好,欢迎来信。对你们反映的情况,宁乡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金洲新区调查,现将基本情况答复如下:
一、你们于2008年至2009年向承建碧桂园山湖城二标的中建四局广西分公司供应水泥等材料,当时的项目经理张迎成因管理不善,带走部分工程款跑了,中建四局收回该项目的管理权,2010年元月向材料商支付部分材料款,尚欠150多万元,你们也多次要求中建四局支付,但中建四局一直以工程未结算为由未付。
二、宁乡县金洲新区多次联合劳动局、建设局、金洲法庭以及夏铎铺政府、派出所组织碧桂园和中建四局进行协调,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向中建四局和碧桂园总部发函,督促双方尽快搞好结算,尽快支付余款。但因材料款问题不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范畴,建议你们依法向宁乡县人民法院起诉。
三、目前碧桂园山湖城二标结算已经完成,我们要求碧桂园暂缓支付中建四局工程款,也请你们等人抓紧立案,向金洲法庭申请财产保全。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