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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营盘街新生里一号被强拆十二年未补偿的申诉报告

2018-1-18 9:48:41发布37次查看
长沙市营盘街新生里一号被强拆十二年未补偿的申诉报告
尊敬的市长,市政府政府领导,您好:
我们是长沙市营盘街新生里一号的拆迁户,因为十几年来开福区拆迁办一直未能解决我们的强拆补偿问题,因此我们请求您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2001年因为兴建营盘路,我们家位于拆迁的范围内,为了支持国家的建设,我们舍小家保大家,当时拆迁办公室找我们征求意见,我们提出的要求是:
在同等地段,按同等用途,同样土地使用面积和房屋面积归还我们的房屋,归还应收我国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
这些要求拆迁办都无法满足。他们提出只能按货币补偿,且开出的货币补偿额太低,完全无法在同类地区购买类似面积和用途的房产,因此我们没有同意。
2012年2月下旬,拆迁指挥部委托中人爆破公司对我家隔壁的一栋宿舍进行爆破,造成我家房屋部分墙基受损,部分墙体被炸穿,房顶被震塌,均有照片为证,致使我们的私房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公民的私有财产得不到保障,我们却无处申诉,由于房屋已经无法进行营业和,由于人身安全的考虑,我们被迫搬出,重新择址营业,致使我们全家的利益受到重大侵害。
2002年3月下旬,拆迁指挥部在未经房屋主管部门行政裁定,又未经人民法院裁决,在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未经公证部门进行财产保全,特别是未经产权所有人同意,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推土机将我们赖以生存,生活的经营性房屋全部夷为平地,是我们父辈以辛勤汗水换来的私人财产毁于一旦。
我们完全无法相信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会发生的事,在物权所有人毫不知情的前提下野蛮的拆毁百姓房屋,损坏百姓的私有财产。当我们质问起拆迁单位这样做的原因时,只得到一个轻描淡写的答复:“对不起,我们拆错了。”我们清楚地记得温总理曾经说过:“要让老百姓有尊严生活!”我们想问:百姓的尊严何在!天理何在!对于这一事实我们全家无法接受,更令那些侨居在海外和台湾的亲属朋友们无法相信和理解。回想起这些年全国野蛮强拆的历程,难道非要我们用生命和鲜血才可以保住自己的私人权利和私有财产吗?强拆后,拆迁方仍然试图把不合理的条约强加给我们,所以我们至今拒不接受。
十二年中,原本幸福的一大家四小家人或是投亲靠友,或是租房,原本的有房户变成了无房户,原本大哥赖以生活的美容诊所被迫停业,经济上蒙受了无法想象的损失,精神上承受了难以想象的痛苦。我们也理解当时修建营盘路是政府倡导的政绩工程,是想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丽和便利。但政府行为必须以牺牲老百姓的安定生活作为代价吗?难道我们在支持政府工作的同时我们就应该承受生活品质急剧下降的代价吗?十二年来,如果说我们不支持政府的工作,我们为什么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与拆迁有关的聚众闹事,集体上访?因为我们一直相信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定能够体恤百姓的疾苦,站在平民百姓的立场上妥善解决问题。十二年里,如果说我们与拆迁办无法达成一致,原因是因为漫天要价,让政府难以接受,那我们想说,难道我们提出的只是想要保持拆迁前的营业状态,以面积换面积,或至少拆迁赔偿金能够让我们能在同类的地区购买同样水准的门面,用于重开美容门诊部,这样的要求过分吗?我们可以为了国家这个大家,牺牲小家的一些利益,但这些牺牲必须如此巨大吗!
我们绝不能接受! 十二年中,我们曾努力尝试与拆迁办公室协商解决遗留的问题,但拆迁办公室总以双方差距过大为由搪塞我们,似乎房屋已经被拆,主动权完全已被他们掌握。他们态度蛮横,我们提出的条件他们一概拒绝接受。我们也无数次把我们的诉求反应给有关上级单位,但在拆迁办得到的答复永远是:“你们写的材料都已经转到我们这里来了,没有用。你们去告吧!”
十二年中,他们从不主动来为我们解决问题,大概每年只接待我们一到两次,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我们再商量商量,你们再考虑考虑。因此一直拖到现在。(2012年十月至今我们主动找他们三次,到现在还没有回音。)我们不禁要问:“这个问题真是那么难以解决吗?还是作为政府代表的开福区拆迁办不作为,没有尽心尽力的为老百姓做实事呢?
在我们对问题的解决几乎绝望的时候,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了,习近平总书记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强调务实的政府工作作风让我们又看到了一线曙光。我们坚信我们的党领导下的政府一定能为百姓解决实际的困难,做更多的实事好事。也希望在政府的协调和监督下,我们祖屋的拆迁补偿问题能够尽快的得到解决!!!
原长沙北区营盘街新生里一号房屋产权所有人:
张绵邦
许蓓(张绵荫之妻)
张小漾
张小纲
2013年3月17日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2001年9月,长沙市展览馆路棚户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需拆迁王女士位于营盘路28号的房屋(砖木结构,产权面积220.35平方米,违章建筑43.09平方米,房屋性质为住宅),按照长政发〔2000〕37、39号文件,该户当年房屋补偿款为50万元。拆迁工作开展后,长沙市展览馆路棚户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指挥部、望麓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市民朋友您户协商,但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市民朋友您户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因拆除其他楼房时对您户房屋有安全影响,通过指挥部工作人员上门做思想工作工作,市民朋友您户主动配合自行搬迁。
根据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严格要求,考虑近些年房价快速上涨的客观实际,拟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城市拆迁遗留问题必须坚持政策不变、适当帮困、不引发连锁反应的原则处理市民朋友您户问题,我们将保持在原补偿款不变的前提下,对市民朋友您给予适当困难补助,超出原拆迁政策的部分将通过街道、民政、爱心人士帮困解决。同时,也希望市民朋友能体谅政府工作的难处。
最后,感谢市民朋友您的宝贵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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