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新考入长沙市某机关单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之前在其他市区同一个系统工作,也是事业编制,起薪后我单位同事告知我在前单位所在地缴纳的社保目前无法转移到长沙市,再者现在长沙市商品房限购,省内非长沙市户籍必须要有缴纳一年的社保证明才能够有资格购买一套商品房,社保无法转移的话会影响到购房计划,那么就必须一年后才能有资格购买。我希望市人社局能够对不能转移的原因进行说明,以及目前不能转移那么这样的问题什么时候能够解决。我想这不是个别的问题,应该有很多人碰到类似的遭遇,作为一个在长沙工作的湖南人,这样会让我觉得很没有归属感。
我知道您是一个工作非常认真,非常重实际举措的领导,我相信我的问题一定会很快得到解决,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问题,谢谢。
您好!目前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人社部规〔2017〕1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出台,该文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制定”,由于经办规程尚未出台,所以暂时还不能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待出台相应经办规程后,届时可以为您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2017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