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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无保障

2018-1-15 22:56:21发布51次查看
尊敬的上级领导你们好!
我名成小河,现住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杉木一组。我家房子是2008年按60号令拆迁,因其他原因没能达成协议,一直没拆迁。知道2012年上级指示必须把60好令的遗留问题做最后一次扫尾工作。我家房子蔡玉2012年10月完成拆迁。就过度安置问题.2008-2012时隔5年之久,村委还是按当时每平方4元计算。现在物价相比2008年时已经没能力接受。我家当时按270平米计算,共计1080元,二我家老少8口人,怎么过啊。我和老公都是年过半百的人,无文化,无技术,无天地,无安置。到处打工都无人接收,生活过得很是凄苦,还有80多的父母。我曾多次向村委申请反应,但是一直没有合理的回答,总说坚持2008年每平米4元的标准。某些干部只管自己吃饱喝足,从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我迫切盼望上级清官介入解决问题!
您好,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你户属于旺德府项目60号令扫尾拆迁户,请尽快与杉木村协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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