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人民父母官):
我们自入住活力康城以来就问题不断,先是入住以后房屋漏水问题,再就是小区三天两头让人烦躁的爆水管事件,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让我们看到了曙光,大家都期待着业委委员们能够发挥他们的能力与胆识,为大家解决生活与小区品质提升等相关问题。然而,我们看到的是业委会内部的矛盾不断、与各合作单位之间不和谐的问题与日俱增。
在即将到来的三月三十一,有业委会部分委员要求换掉现有物业,在小区散发大量宣传资料,更有大部分业主要求保留并支持现有物业公司。国土证问题、出租户过多的问题、水管问题、小区车辆停放困难问题、小区安全问题等诸多事件,我们将如何去面对,我们的家园以后何以安全与安宁?
请政府领导组织活力康城内有公益心、有爱心和能力的有识之士,保障我们的和谐与安宁,在此我们八百户活力住户深表感谢!请还我们一份宝贵的安宁与幸福!
忧心忡忡的活力住户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责成雨花区信访局牵头,邀请区法院、区法制办、区房屋产权局等有关单位进行了协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活力康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合不合法的问题。
经查档,活力康城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成立过程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相关规定,其业主委员会于2009年1月5日在区房屋产权局物业监管科备案。区房屋产权局对于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其职能职责主要在于提供咨询、政策指导和成立后的备案。业主委员会各案只要求提供《业主大会筹备、成立的过程报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名单》及社区参与监督的证明。但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是否合法,主要在于:1、其程序是否合法;2、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业主的参会率是否现实了人数和面积的双过半。区房屋产权局因为不具体组织和参与,不能确认业主大会参会业主的身份和数量,也没有职责对成立的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因为相关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成立缺乏监管,其合法性难以认定。2009年12月,建设部出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文件明确规定,业主大会的筹备、成立由街道、社区全程参与并监督,小区业主大会成立的合法性、有效性才得到有效地监管。
活力康城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小区一直纠纷不断,区房屋产权局和侯家塘街道曾多次联席召开小区矛盾纠纷协调会。在协调和处理过程中,也暴露出小区业主委员会很多问题。区房屋产权局与侯家塘街道联合曾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80余人对活力康城的业主进行全面的民意调查,并致函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业主委员会按照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业主人会,就业主委员会是否改选和物业服务公司是否续聘的问题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但一直未得到业委会的落实。
业主委员会是否罢免,必须通过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进行表决。但该业主委员会一直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因此建议按照建设部[2o09]274文的规定,在街道和区房屋产权局的指导下,由活力社区组织小区业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对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并讨论小区将来的管理方向。
二、关于活力康城小区分户国土证办理的问题
区法院和区法制办建议:业主要求办理国土分户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业主依据购房合同起诉湖南神斧房地产开发公司。如果湖南神斧房地产开发公司抽逃资金,业主可以到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立案侦察。湖南神斧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擅自提高容积率,涉及到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可以向同级或上级纪委部门反映,追究其相关责任。
雨花区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