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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拒绝证明,开福区被强拆菜农维权反诉得不到司法救济

2018-1-15 22:40:14发布87次查看
2014年5月21日,毫无资格的原告长沙市开福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将老实巴交的许伯恒等告上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当日,征地拆迁事务所、社区、街道等联合起来,对我们家进行强制拆除、强行将房屋内电动车、生活用品等搬出至不知什么地方存放。6月4日,法院才送达起诉状等。6月19日,我们依法提起反诉。但是高昂的诉讼费用又让我们无法行使诉讼权利。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想到了国家是支持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的,我们就于20日上午写了一份《免交诉讼费的报告》,请求社区、街道、法院批准司法救济、免交诉讼费。一早起来跑了社区、街道、法院的结果可想而知。我们的基层组织,社区、街道、法院哪能容许我们主张正当权利啊!讥笑我们没钱还想打官司、告不赢政府的。我们原来是长沙市国营综合农场,土地是国有的。我们的房屋应当按照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而不能适用长沙市政府103号令。
因我们的房屋被长沙市开福区政府的工作人员非法强制破坏、断电、无法居住,许伯恒、杨银辉又身患多种疾病,刚刚出院,家庭生活困难,一家人都无工作,无收入来源,家庭人口众多。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济。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原告长沙市开福区征地拆迁事务所不是房屋征收部门,无权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我们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已经提起了反诉。因社区、街道、征地拆迁事务所等都是利害关系人,都不愿自己输了官司,故百般刁难,巴不得不被反诉。难道我们的诉讼权利因为交不起诉讼费就无法进行吗?请求国家司法救济就这么难吗?
求救人: 许伯恒、杨银辉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经查,市民朋友您户本人及家庭经济情况尚可,儿女有房有车,不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不符合申请司法救助、免交诉讼费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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