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原长沙市环路公司(二级收费公路)108名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事业编制,2010年12月,长沙市政府撤销辖区内4条二级公路收费站,2010年12月14日召开的长沙市市长办公会议(2010年93号会议纪要)明确:原收费站事业编制和退休人员由各县(市)在6个月内妥善安置到位。
但直到现在,将近3年的时间过去了,我们并没有得到长沙市政府当初承诺的、信誓旦旦的所谓“妥善安置”。
我们迫切希望长沙市政府按照国家逐步有序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有关政策和其他省市撤销收费站人员安置办法,尽快落实此前公布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环路公司四条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及人员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长沙市环路公司原浏阳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2013年10月16日
邓爱国:
您于2013年10月16日反映:原长沙环路公司事业编制和退休人员没有得到安置,希望尽快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环路公司四条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及人员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信访事项,我局己收悉。
经调查,浏永、浏大公路于2010年12月20日撤站停止收费。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2010]93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的规定:长沙市环路总公司原浏阳公司的事业编制、全民固定制人员和退休人员,由县(市)政府负责接收安置。
由于正值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时期,撤站人员安置须待浏阳市公路管理局整体下放到浏阳市管理方能一并安置。鉴于此,浏阳市政府已于2011年5月29日,由蒋国平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关于原环路公司人员管理及经费的协调会议,会议明确:原环路公司移交人员由公路局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五保一金等费用由浏阳市财政参照浏阳市其他同等事业单位标准核拨。根据上述安排,2011年元月份,浏阳市公路管理局正式接管原环路公司移交人员,将接管人员分为治超执法和隧道管理两部分,移交人员全部安排了工作岗位,并享受我局机关岗位同等待遇。
今年8月1日,浏阳市公路管理局正式整体下放浏阳市政府管理,各项安置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原环路公司人员安置工作也已经启动,浏阳市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正在按程序办理各项手续,不久将会与浏阳市公路管理局一道整体安置到位。
以上回复如有异议,信访人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浏阳市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即为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浏阳市公路管理局
2013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