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湘江大道(北)的拆迁户吴恺胜,于2008年12月17日拆迁。当时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我户享受二个安置房指标。由于我与我妻感情破裂,拆迁后数月我与我妻协议离婚(协议中所有财产归我所有,包括安置房指标),现在我前妻户口已迁回娘家。可恶的是湘江大道(北)重点办,不给我二人安置房指标。本来是先安置后拆迁,我们为了政府的重点工程的顺利完成,同意安置延后,可是政府现在却违背当时的拆迁安置协议,不给我安置指标。请领导为民做主。
同样不给安置指标的还有其他的人,他们都是弱势群体。政府而且有“重男轻女”的看法,女儿的户口在娘家迁不去(我们是非农户)得不到同样的待遇,欺负妇女.望领导给我们开福区新港镇湘江大道拆迁户一个公平公正的方法。当官是为民办实事。要让百姓相信政府,政府就要遵守诺言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区高度重视,已责成区征地办进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