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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扩大禁摩区域

2018-1-15 11:35:58发布60次查看
市长您好!
这两天看到了你们的很多同事在长沙城区(可以说是出城的主要交通要道)拦截摩托车,我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我想知道你们扩大禁摩区域有没有做一些社区或人群的调查呢?今天看报纸有一条是“两天查扣闯禁摩托车百余辆”这是在干嘛?炫耀你们交警大队做到事情了吗?记者从芙蓉区交警大队副队长了解到扩大禁摩的三大原因是1:(摩托车不按车道行驶)这一点我就很不明白了交警的宣教科 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这个职责是说来玩的吗?我在芙蓉区呆了4年了从来没看见有交警来告诉我们所谓的交通法则,更没见过什么宣传单。2:(飞车抢夺案件是广大市民受害最多的问题)这一点我之想说抢劫银行,珠宝店,绑架案的那么多都是用汽车的,交警大队是不是也要禁止某些路段不许汽车行驶呢?机动巡逻大队 负责全市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这些也是说累玩的吗?3:(随着经济的发展“地面公共汽车为主”的公共交通体系是已被证明的先进发展趋势,而摩托车这种交通方式应被逐步淘汰)我试问我们长沙是的地面公共汽车是不是很完善呢?摩托车这种交通方式您这么看不起吗?就要把它淘汰。我看你们是做习惯你公家的车忘记了百姓的苦了。在这里在说一下电动车,居然不能搭乘12周岁以上的人,现在又不能上牌照,没牌照你们又罚款,你们到底要怎样啊!还让不让我们活了啊!
市长大人请您仔细考虑 斟酌 这是千千万万个非常普通的长沙市民或者是生活在长沙的市民所不能理解政府这么做的道理,和好处。谢谢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收到您反映的关于扩大禁摩区域、限电工作方面的意见后,我们经认真研究,回复意见如下:
摩托车作为一种轻便灵活的交通工具,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就像自行车一样很快进入千家万户,为方便市民的出行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供需矛盾的不断加剧,摩托车在城市交通中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一是摩托车通行效率低下。根据交通工程学关于车种的交通当量换算关系,我市城区在禁摩之前有在册8.7万台摩托车,换算成标准小客车当量,摩托车总量占城区机动车总量的8.9%,而摩托车出行人数仅占出行总人数的5.65%。二是摩托车交通违法是我市交通乱源之一。摩托车占道行驶、逆行、闯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人员多。三是摩托车是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主要车种之一。禁摩之前,我市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和死人数,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数和死人数的40%和45.3%。四是摩托车是街头“两抢”犯罪利用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利用摩托车犯罪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近年来,利用摩托车作为作案工具实施街头抢劫、抢夺案件已成为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严重威胁到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五是摩托车给城市所带来的污染并不亚于汽车。据环保部门测定,一辆摩托车排放碳氢化合物ppm100至2100,与小汽车接近。摩托车的发动机通常采用二冲程,而汽车则是四冲程,因此燃油在摩托车发动机内燃烧不完全,排气管又缺乏相应的过滤设备,摩托车的排量虽然低,但所产生的污染却比汽车要大得多。摩托车发动机产生的噪声达80至100分贝,比小汽车高出25.9%至30.7%。
鉴于以上原因,我市早从2003年开始逐步推出城区限制摩托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2003年3月、10月,市政府两次颁布了城区道路禁摩措施的相关通告(长政发[2003]4号、56号)。2009年5月1日,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的规定,我队发布了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在2003年的基础上扩大了城区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范围。2011年8月22日,根据近两年我市城区道路实施禁摩工作的实施效果,以及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发展变化和摩托车注册数量日益减少的情况,我市进一步扩大了禁摩范围。从实施城区道路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措施以来,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取得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行车秩序明显改善、通畅能力明显提高的“三个明显成效”。
至于“电动车不能搭乘12周岁以上的人”问题,《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中第二十七条第八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乘一名十二岁以下儿童,搭乘六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安全座椅。这一条款的出台,完全是根据非机动车的安全性能方面考虑的。电动车的车速比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快得多,远远超过国家界定的20公里/小时,且制动器性能较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电动车交通事故正逐年上升,2006年、2007年两年,我市电动车交通事故数和死人数分别占全市总数18%和9.5%,07年与06年比较,电动车交通事故数和死人数分别上升了90.5%和350%。目前,我市电动车保有量达到50万台,且还在以每年12%左右的速度增长,94.5%的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明确界定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我市交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电动车拉客等非法营运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基于以上原因,“规范电动车”是非常有必要的。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支队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支队的交通管理工作。
长沙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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