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是户主周炎明,周威华。身份证号是430181196907131254,现住地址是在社港镇镇北社区新港北路152号。
现镇上正在集镇改造,我们非常高兴。但是我屋门前的人行道足足高出我家地面10-20公分,这样改造后,将会带来无法逆转的后果。其一:人行道高于铺面,给我们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而且如果遇到下雨雨水会灌进铺面,形成积水,无法流出。其二:化粪池建在踏步之下,如果堵塞将无法进行清污处理。
经过多次与城建所商量并发生冲突还是未能解决问题。希望政府能帮助我们早日解决这项问题。
周炎明:
你好!
你们于2016年6月11日在长沙市党政网络问政综合管理平台反映“集镇改造给居民带来不便”信件经批转至我镇办理,已收悉,你们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现根据现场踏看,具体答复如下:
1、社港集镇升级改造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与支持,由于历史的原因,改造过程中出现诸多实际问题,政府始终坚持将切合实际、实事做实、确保居民满意为宗旨,你们所反映的问题,政府也及时发现,并通知施工队,待现场协商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2、经多次现场踏看,沟通协调基本达成以下意见:
(1)由于106国道路面已成定局,路沿石铺设已经无法降低,故只能将店面地面升高,确保地面略高于人行道,以防下雨倒落。
(2)化粪池建在原地不变,只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改进,确保清污方便,出行方便。
以上是通过多方协调达成的处理意见,近期内我们将按此意见施工,施工过程还望你们现场参与,共同协助,确保达到更加满意的效果
社港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