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打扰您于百忙中,非常抱歉,我是家住长沙市三湘小区40栋的居民,三湘小区39和40栋是原长沙三湘客车厂在2000年与本单位职工通过集资建房的形式建立起来的,距今已有十年,房产证一直未办理好,现在经我们调查得知,该房屋我们现在被人为的变成了第2次购买,而且还是以经济适用房的形式购买的,每户的政府补贴8万被办理手续的人套走,并且是找人签订的假合同(我们140户居民都不知情)。
这里我想问2个问题:1,他们这种虚签合同冒领补贴的做法是否合法?(其真实性请您委派人员调查,因为我们是老百姓,有些证据调不到,但是我可以肯定的说我们没有签订他们上报的购房合同,我们手中有一份原始合同)2,房屋建于2000年,10年房产证未办好责任在谁,为什么要用现在的各项政策来办理我们的房产证,您认为这样做合理吗?
市长,我是一名遵纪守法的老百姓,现在我连自己住了近10年的房子到底是谁的都不知道,您能帮我维护一下起码的知情权和私有财产保护权吗?期待您的回复!再次抱歉对您的打扰。
您好!您诉求的房屋产权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做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已上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批示后,我局会及时与您联系。
长沙市住房保障工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