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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长沙东方城房地产开发商退还本人订房款22万元

2018-1-14 22:31:00发布46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
本人于2011年4月28日预购了由长沙市芙蓉区‘长沙东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开发的‘长房.白沙湾’a10栋903房,开盘当天交订房款22万元整,(双方一直未签订任何形式的购房合同和协议,意属订房)。因本人及爱人工作调动需迁往外地,迄今一年时间一直努力与开发商‘长沙东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协议退还订房款22万元整,一直未退。60岁父亲为此退款纠纷心脏病发,给我和家人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恳请市长先生看到我的来信后能帮助解决。非常感谢!
maoxian: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经过我委开发处工作人员积极协调,您的22万定房款已退还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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