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去年毕业的大学生,前两个月在一家投资担保公司上班,这个公司刚刚成立不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昨天公司制定了新的规章制度,将我们业务部员工的底薪工资由1500元下调到1000元,提成的方式从长远来看是有所增长,但是要做到100万的业绩才能月薪过2000,并且是从上个月的8月份开始实行,上个月能拿到1000的提成,这个月只能拿200了,是分开每个月付的,难道这个是私企就可以随意变动,那么我们的权利应该找谁维护呢?就没有相关部门可以监管的吗?我一提到法律,同事们就说,法律不是为我们穷人准备的,每个月房租是500元,水电费没花多少还200元,来回上班车费也要120,伙食费一天至少也是25,一个月也要750,加起来也要1570,我们要拼命跑业务拉到100万存款才能一个月工资拿2000千块,寒窗不止十年,大学读出来,我们能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又怎样组建一个家庭,养育儿女,难道私营企业就可以欺诈我们的生活费,剥削我们的劳动力吗?我知道我问的这些问题都太幼稚,不够成熟,但我真的有太多的疑问,太多的不解,也感到有太多的不公平,心里压抑的很,我不想对这个社会失望,不想对政府和法律失望,希望能从这里得到些宽慰。
你好,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你如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如涉嫌违反上述规定的,你可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