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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解决长沙冬泳协会2个会长问题?

2018-1-14 8:42:07发布65次查看
长沙市体育局干部章湘玲涉嫌暗箱执法请求政府相关部门监督解决此事件长沙市体育局魏局长::一、本协会2006年12月6日在长沙市体育局审查备案[业务主管部门,长体字(2006)60号文体]。长沙市民政局社团处注册批复备案[长民社团(2006)84号文件]。本协会注册独立法人兼会长:陈杰。长沙市冬泳协会以发展全民体育运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为纲领。把争做全市优秀体育项目协会作为追求目标。每年各类健身活动不断,大小安全事故为零,早已是市民茶余饭后的佳话。特别是2009年初两家赞助商的加盟和支持下,长沙冬泳工作更是开展得有声有色。与解放军、与赞助商企业职工的拔河、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等联谊活动不断成功举行,冬泳队伍更是在如火如荼的发展壮大。2009年3月18日止已有正式会员62人[06年23人、07年47人、08年58人]。赞助商提出今年再赞助1台近20万的船作为冬泳队永久基地[赞助商的船已到长沙市冬泳基地]。并承诺帮助支持把长沙冬泳打造成湖南省及全国最好的优秀体育项目协会。[09年2月25日陈杰会长还到市体育局找章湘玲汇报工作]。二、2009年3月30日冬泳会长到市体育局汇报工作,体育局干部章湘玲突然拿出红头公文说:“已免除现任冬泳协会会长职务,重新批复了新会长。”作为市主管体育项目协会的体育局,对民间体育协会审批是否有章程原则,为什么一个优秀民间协会会长,任期未到,业绩卓越,一夜间被暗箱操作了,我协会认定市体育局内部干部管理有问题,同时章湘玲涉嫌暗箱执法……等如下:1:明知协会法人会长是陈杰,该协会工作一直开展得很好。作为市体育局领导在冬泳协会未接任何通知,会长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出了免除红头公文。为什么不先调查,找会长了解情况?她此举法的法律程序、法规是什么?体育局监督部门在干什么?2:3月30日协会会长发现此任免问题,马上提出异议,并当场口头抗议,随后以协会文件方式再次提出了抗议。市体育局干部章湘玲还继续坚持违规操作!?不纠正错误。3:4月1日长沙市民政局社团处负责人已通知章湘玲并说明:文件中产生的新会长手续不合法,同时声明:“变更新会长的手续作为主管单位我们不知道、未参加”,要求她收回了文件。但章湘玲……4、由于市体育局干部章湘玲批复了新会长文件,使长沙冬泳协会出现两个会长。给协会造成严重分裂和不团结,特别是与赞助商策划的一系列互动活动无法开展,造成很大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为此,市体育局及干部章湘玲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5、市体育局干部章湘玲违规破坏冬协团结,帮他人篡夺分裂协会领导权事发生后,在长沙市所有协会会员中造成很坏社会影响。特别是我协会会长及很多有法律知识的会员多次到市体育局找主管冯局长,纪委谭书记,章湘玲的上级主管李景伟及市体育局政务中心等领导,要求对此事件作出合法处理,但市体育局众多领导前后受理近3个月了,相互推托至今答复还在处理中……。6.由于市体育局管理干部制度有问题,造成某些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严重执法不作为,至使市冬泳协会到市体育局办理08年度年检都压着不办理,(冬泳协会是几代冬泳人的组织,08年长沙冬泳组织的相当成功,没出任何大小事故,市体育局为什么拖着……) 以上由于市体育局干部章湘玲违规操作及后来的体育局官官相护严重伤害了长沙冬泳人的心及赞助商的投资热心(赞助商是民政的福利企业,前后投资近20万)更是受到打击,他的经济损失怎么补偿[由于变更会长,已完全分裂冬泳组织,已投资近20万及相应广告策化活动未实现]?同时要求体育局撤掉新变更的会长,对章湘玲违规行为作出处理,通报市冬泳协会。长沙冬泳人盼望市体育局廉洁干部队伍,把该局干部章湘玲违规暗箱变更冬泳协会会长事件圆满解决,还长沙冬泳一个良性发展环境,更使长沙冬协会08.09年检顺利完成。联系人:陈杰。电话;13875818485 长沙市冬泳爱好者协会 2009年6月4日
莲花盛开:您关于《请求解决长沙市冬泳协会2个会长问题?》的来信转达我局,我局对此十分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进行调查,并作出了相关处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一、长沙冬泳协会出现问题过程的基本情况1、长沙冬泳协会成立至二〇〇八年间,各项活动正常地平稳开展。今年三月份,长沙冬泳协会理事会全体成员(除陈杰外)集体到市体育总会递交报告,对长沙冬泳协会会长陈杰在开展协会中违反协会章程规定、不利团结的个人行径进行了披露,对他违反协会财经纪律、私自篡改章程、人为制造协会分裂等 做法进行了详细报告,协会内部出现了较大的对立矛盾。我们根据调查了解,长沙冬泳协会理事会集体成员反映出的协会内部这些问题情况基本属实。2、鉴于长沙冬泳协会内部矛盾分歧较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长沙冬泳协会理事会全体成员(除陈杰外)于三月十四日启动了罢免长沙冬泳协会会长陈杰的动议,通知陈杰会长参加会议(未到会场),并在陈杰缺席的情况下,长沙冬泳协会第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超过半数的协会会员参加了会议,通过了罢免陈杰会长的提议,会后集体签字形成了罢免陈杰会长决议,产生了“新一届的长沙冬泳协会领导”,并刻了新的协会公章。3、长沙冬泳协会理事会将会议有关材料报送到市体育总会秘书处请求确认。章湘玲同志根据协会理事会上报材料,根据有关程序办理了批复。二、针对投诉情况调查了解如下1、关于“莲花盛开”投诉我局干部章湘玲同志“暗箱操作”一说,我们经过调查了解,事实是:三月十六日,长沙冬泳协会理事会全体成员(除陈杰外)到市体育总会上报罢免会长陈杰的有关材料,请求市体育总会予以确认。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审核了上报材料,认为材料比较齐全,对长沙冬泳协会代表大会罢免会长事项予以了批复。但按照长沙冬泳协会章程规定,提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必须履行事先报告主管机关和登记机关报批手续。2、对于“莲花盛开”所说,章湘玲同志批复了新会长文件,造成协会分裂和不团结,给赞助商造成社会经济损失之词,我们认为这并非事实。其一,长沙冬泳协会内部出现对立矛盾已由来已久,因为陈杰本人作为协会的带头人,在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致使会长与理事会集体的矛盾尖锐,已经严重影响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到了非通过正常程序解决不可的地步,而并非因为市体育总会秘书处批复了文件所造成。其二,长沙冬泳协会在开展工作中得到了湖南省全球通电动车有限公司、长沙市金龙给水设备厂意向赞助。对于企业赞助体育协会,组织开展群众体育运动,我局是持鼓励和支持态度的。长沙冬泳协会章程第二条明确规定,长沙冬泳协会是集游泳、冬泳于一体的非营利性社会群众体育组织。协会取得的赞助,只能用于协会的各项工作开展,而非进行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等其它事项。三、采取的具体措施六月十七日上午,我局魏华松局长、杨亿明副局长、李景伟副调研员及相关处室长与长沙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刘洪娟局长及副局长李巨浪两家联合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了此事,并作出了相关决定。一是由于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在处理长沙冬泳协会工作中存在纰漏,依照长沙冬泳协会章程规定,理事会未事先办理重大事项报告手续,于三月十四日举行的提前换届选举结果我们不予认可,并告知长沙冬泳协会理事会。二是由于长沙冬泳协会会长陈杰和理事会集体产生严重对立矛盾,协会在内部管理上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协会工作事实上已无法正常开展,由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发文将会长陈杰所持有的长沙冬泳协会公章和协会理事会三月十四日换届选举后所刻新章暂收保管,停止使用。(协会理事会新章已经于四月九日上交,但会长陈杰所持原章至今未交。)三是鉴于长沙冬泳协会的现状,要求协会严格按照章程条款,上报我局和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批准,依法依规组织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我局和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处将派员全程予以监督指导。在长沙冬泳协会按程序上报的提前选举新一届理事会报告,经我局和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审批回复后,市体育总会和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联合派员参加了长沙冬泳协会六月二十三日召开的理事会和六月二十四日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对协会提前换届选举进行了监督和指导,对于这次完全依照长沙冬泳协会章程条款规定,提前举行的协会换届选举产生的结果,我局和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都予以认可。
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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