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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人行道不再设立摩托车道的问题

2018-1-13 23:28:20发布47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我是一名6岁孩子的母亲,6月份的一个早上在孩子上学途中(长沙市工人文化宫前面的人行道上),我孩子因为她为赶公车跑动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摩托车直接撞倒在“人行道”上,司机当时把责任全部推到我们身上,认为我们不能走到所谓的摩托车道上来。当时孩子的脸上,脚上有伤口,还自述说头疼。摩托车司机不想承担任何责任,考虑到孩子的身体需要赶紧去医院检查,我们并没有要他支付任何费用。
我想提出的意见是:在人行道上强行分隔出一边作为所谓的摩托车道,安全性是否足够考虑,孩子生性好动,不会考虑哪边更安全。而且我去过很多省会城市,没有一个城市会在人行道上划出一边作为摩托车道。这样的设计,看似安全,实际上起不到很大的作用,依然有孩子或成年人走在所谓的摩托车道到,没有真正做到人车分流,我觉得实际上是有危险存在的,尤其是摩托车,速度较快,随意行走,对人造成了一定的不安全因素。
希望长沙市有关领导,能够把人行道还给行人,让我们的孩子能够真正安心的走在每一条人行道上,不用担心旁边会出现飞驰而来的摩托车!
谢谢!
张: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7月27日我支队雨花大队综管中队民警陈江涛通过手机与您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沟通。告知韶山路人行道上划分的非机动车道是城管部门进行的规划和管理,会将此情况转到城管部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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