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协管员的去向

2018-1-13 10:31:06发布39次查看
我原是长沙县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中的一员,那现在到底还是不是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事件的经过就是这样的:
2010年8月28日,我看到了泉塘街道贴出的招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的公告,看看自己的条件符合就报了名。29号进行了在泉塘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笔试、面试和体检,之后接到了被录取的通知,于是我辞掉了手中的工作,于9月15日与长沙县其它三百多名协管员一起在县委党校进行了一天的学习(在今日星沙上有相关的报道)。9月20日我被分配到**社区,正式开始了我的协管员工作,11月15日按办事处的要求完成了初步的清查、登记。可这时候一纸由长沙县人事局和长沙且公安局发布的公开招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的公告,将我们的工作全部否定了(这次的招聘条件还与之前的的招聘要求并不一样)。
想想我们工作了三个月没有按当初招聘我们所承诺的试用期一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有兑现工资和购买养老保险等的承诺,现在还要进行考试,心里真是气愤极了,但公告都已经贴出去了,为了争取到这份工作,现在还除了重新报名考试并无其它办法。
公告上写明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那为什么报名考试者中又还是存在用假文凭蒙混的和超龄的呢?难道这样的考试就真的比我们第一次参加的考试公正吗?另外,公告上有写明泉塘有招聘40名,为什么现在的录取者并没有40名呢?
以上是我作为一名协管员的亲身体会,当初我是辞掉了稳定的工作,冲着政府招聘的名义去考试上岗的,现在弄得是原来的工作丢掉了,现在的工作单位对于我们又没有一个交待,工作没得着落。请市长能够在百忙之中查清这件事情,给我们这群受害者一个答复。
尊敬的协管员同志:
您好!
2010年11月19日,长沙县人事局、长沙县公安局根据长县人编纪[2010]4号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制定了《关于招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实施方案》。此次会议重申了按规定程序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纪律,对擅自招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员的有关部门进行了严肃批评。考虑到街道和部分乡镇的工作任务繁重,会议同意按照“就地选用”的原则和区域聘用计划,面向所在辖区常住户口人员招聘200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流动人口协管员,要求严格按照报名、面试、政审、笔试、体检、培训、派遣的办法和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即便通过了所有的程序,其学历必须是在“中国教育网”可以查询到的才能够得到聘用。另外,按照方案要求,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5:1,男女招聘比例不低于6:4,因此就出现了您来信中反映的应聘未满员的情况。当前,拟聘人员尚在审核、批准当中。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