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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公安局袒护犯罪份子

2018-1-13 6:17:24发布42次查看
2011年12月4日,我发现我的投资的20万元被长沙盛盈投资公司法人钟耀伙同公司副总魏青等人卷走后,立即打110报案,自12月4日----12月8日期间先后打了30个110及亲自到都正街派出所和芙蓉分局经侦大队,长沙市经侦支队,长沙市公安局信访办,省公安厅报案要,要求严惩凶手。上述单位却不予立案及接受我的报案,导致犯罪份子携款卷逃了及转移资产。至今没有抓捕钟耀。
魏青多次说他给公安领导送了好处,我是告不到他们的,可见其中黑暗。尊敬的领导如果不问政我的事,哪我就得回北京东交民17号找温家宝去了。1、要求追究公安相关人员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决不姑息养奸。
您好;你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理解你的心情请你稍安毋澡领导正在研究此如何处理此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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