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人员:你好!
本人目前是长沙市集体户口,并于2013年底在长沙县购置一套二手房,由于是商业按揭形式,目前房产证抵押在工商银行。我目前考虑到小孩快3岁了,想把孩子及我的户口转到目前的购房小区。请问,我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才可以办理上述业务?办事的地点在哪?是否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可否请人代理?谢谢!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因为您的房屋产权证属于长沙县房产局核发的,购房落户的业务归属于长沙县公安局,请直接咨询长沙县公安局。
谢谢。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长沙县公安局:0731-84872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