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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异议

2018-1-13 10:14:52发布50次查看
本人望城区茶亭镇洪开桥村村民,女,65岁,独自一人居住,子女早已离家各自生活,户口也不在本地,本人生活来源靠每月60元的农村老年生活补贴和子女的供养。所居住的房子为70年代所建的土砖屋,一直没有能力重建,今年年初,被意外的一场大火烧损,当时村上干部对房屋进行了拍照,好心的建议我对房屋进行重修,并报请了上级,说按要求建平房,到时有政府补贴。目前,经子女们的拼凑和借贷,按建房要求已完成平房的主体工程,但村干部们告诉我由于名额有限,优先安排其他困难户,补贴没有我的份。目前我片区3户经村干部召集的队长代表评议榜上有名,其中1户是去年就给了指标没建房,今年继续占用指标,请问是否合理?1户是五十多岁的单身男子,目前并没有建房,就优先安排指标,是否合理?3户村民家中都有壮年男子,都有劳动能力,难道经济比我这60多岁的没有劳动能力、体弱多病的单身老妈还差?根据“农村危房主要是年久失修或自然灾害造成的”。请问我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请政府回复时不要用公式的如“是经村民合议类”套路回复,大家都心知肚明那是怎么回事,请用事实说话。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核实,您本人有两子,均为非农户口,且在外面都有房产,子女有抚养父母的义务,综合您户的实际情况,您户并不符合危房改造项目的补助条件。关于您反映的已评定的3户危房改造户的情况,经核实,第一户为低保户,其房屋为60-70年代土坯房屋,现为危房;第二户为中年丧偶女性,有一子(为劳改人员),房屋为80年代的土坯房屋;第三户房屋已倒塌,为无房户。三户均为民主评议选出,且都符合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条件。如您还有疑问,可向茶亭镇人民政府反映咨询。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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