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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6月15日的村民集会,现在没有处理意见出来

2018-1-12 19:10:11发布33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我在网络上看到了这样一份材料
告雨花区洞井镇全体桃花村村民书
桃花村所有父老乡亲:在2012-6-11日几十个富有责任感的桃花村人就桃花苑生产安置地的问题去村里了解情况,桃花村的负责人都躲避了,不得已的情况下,一直到下午大家将桃花苑的大门堵住后,街道的领导和村干部才出现,并承诺6月15日给与答复。
大家都知道,该83亩桃花村村民生产安置用地本来就是村民在征地以后的生活基本保障,就是以现在租地的价格都可以达到400多万一年,据部分知情人透露,现在不但看不到钱,村里还要拿出4000万来帮开发商办理土地变性的手续,而作为回报村民的世纪桃源酒店应该是装修成五星级酒店的,时达六年之久现在还是一座烂尾楼。请大家算一笔帐,4万多平米的酒店装修达到标准,至少要投入2个亿以上,而现今开发商只要出3000万十五年总和的租金就可以。而桃花村在9年以后拿着这座烂尾楼干什么?
乡亲们,这些都是大家的活命资本,83亩地啊,不但没有给我们带来效益,反而要我们每一个桃花村人出2万多来给他人做嫁衣,大家应该要站出来了,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为了我们以后的生活,我们要桃花村的领导干部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为什么旺坤集团买桃花村的地在23万一亩都买不下的情况下,17万一亩在一个晚上就ok了,为什么天际桃源的商住楼在成本价就有5000多元一平米居然以3800元每平米就出手了。
为了我们每一个桃花村村民的利益,希望大家在15号都去村部,我们不去吵闹,大家讲秩序,讲原则,我们推荐几个代表,有条理,有目的的心平气和要求村干部给与合理的解释。
以上内容并非本人所写我只是原文抄袭!现在在桃花安置小区内贴得到处都是。此时时间都已经是19号了村干部除了把这些事像踢皮球样的踢来踢去再也给不出合理的解释,在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只有把此事发到网上暴光,希望能够有为民做主的领导来为我们全体桃花村人主持公道!像这样吃着老百姓的饭,穿着老百姓衣,花着老百姓钱还处处压榨老百姓的村干部丧尽天良,再不管管我们老百姓真将再无活路了。
作为桃花村的村民,有些情况可能属实,有些情况我们可能不了解,但原来的生产安置用地被用来开发房地产,这是违背国家政策的,我们有权利知道政府的处理意见及对当事人的处理情况,请领导召开村民大会处理此事,维护政府的公信力,不能让一些不守规矩的人坏了党的事业,败坏了政府的名声。
此致
敬礼
2012年8月30日
您好!2012年6月15日,桃花村村民一百多人到桃花村村委会,提出了一些目前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是对村委会工作的关心,对村民切身利益问题的关心,更是对村务工作透明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现村委今就所提问题向全村村民进行说明: 一、桃花苑项目的合作情况、回报情况、为什么亏损4000万元? 桃花苑为集体两安用地流转试点项目。当时为解决集体两安用地缺项目、缺资金、缺人力的问题,以长沙市国土局和雨花区人民政府牵头和拟定了集体两安用地流转试点方案,报省国土厅和市人民政府批准,让集体两安用地通过流转享受国有土地的同等权利。桃花村成为集体两安用地流转试点政策执行村,试点项目为桃花苑项目和古潭商住楼项目。因试点是新事物,政策性很强,为推进试点的进程,由市国土局、雨花区人民政府全程指导,并派市国土局副调研员黎福云蹲点指导。通过招商,当时坪坝塘生产安置地项目的第一家谈判单位为中房集团,从2005年到2006年下半年,完成了合作合同的框架模式,并上报到市国土局和雨花区政府认可,但因中房集团实力欠缺,最后在支付1000万元合同保证金时无力支付,因此村委会终止了与中房的合同谈判工作。 之后,桃花村以市国土局和区政府认可的合同框架为基础,通过大范围的招商以及约谈洞井范围内大的建筑和房产老板,再次寻找合作单位。最后,通过多轮筛选,湖南回丰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原合同框架,并再次就合同细节进行了谈判,双方达成合作意向。2007年1月17日,桃花村与湖南回丰置业有限公司的合同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2007年1月20日,在长沙市国土局、雨花区人民政府的监证下,桃花村与湖南回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 回报方式约定如下:地面建筑面积在14万㎡以内(含14万㎡),甲方分得商场、酒店4万㎡(含地下室5000㎡),作为入股土地和自有土地的收益。地面建筑面积(架空层不计入)14万㎡~16万㎡(含16万㎡)的部分,甲方按4%的比例分得酒店房屋产权;16万㎡~18万㎡(含18万㎡)的部分,甲方按6%的比例分得酒店房屋产权;18万㎡以上的部分,甲方不再另行分配。以上两项分配后,酒店多出的面积,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按2480元/㎡支付乙方的建安成本和管理费用,可由村民和村委会回购。在地下室面积进行分割时,若实际面积超过5000㎡时,则按1900元/㎡计算。 桃花村与湖南回丰置业有限公司根据试点政策以及联营合同,共同推进项目,但回2008年中央政策对集体土地流转进行了“急刹车”,致使集体土地无法享有国有土地同等权益,无法实现流转,桃花村根据联营合同约定(联营合同第八条第三款:因政策问题,房屋销售的房产权证及土地权证不能办理分户手续,甲方负责将该土地转变为国有出让用地,按程序补办建设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以及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将流转试点土地转为国有土地。2008年12月,坪坝塘生产安置地在市国土局摘牌,总摘牌价为12475万元。通过桃花村协调,村委会向桃花源置业有限公司借款2800万元,在市财政局采用边交边返的程序,于2010年7月全部完成坪坝塘生产安置地的出让款交纳和返款工作。总交款为:10091.0403万元,已返回资金7629.2752万元。未返回款:2462万元。另因桃花苑酒店多建面积的价格、酒店的水电增容未核算等事宜,桃花村与开发商的结算才刚刚开始,具体结算应由长沙市国土局、雨花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因此结算结果未出,不能说明桃花村在桃花苑项目上就亏损4000万元,最终结算结果将由政府通过核算后公布为准。 二、桃花苑酒店一直未装修,为什么变成烂尾楼? 桃花苑酒店在2010年底完工,岳敏成根据合同按期支付了桃花村酒店租金,同时也启动了桃花苑酒店的招商工作。2011年底,与一家单位达成租赁协议,但因该单位无实力启动而合同废止。目前,雨花区政府、洞井街道和村委会都在督促开发商加快招商进度。根据现了解到的招商进度,开发商已与红星集团达成了桃花苑酒店租赁的意向协议,但因属开发商租赁时间只有11年多,难以获得效益,承租方要求村委会再增加5年的租赁期限,如若延期,将通过相关会议协商,如协商成功后报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桃花苑酒店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启动。 三、旺坤公司征地当时拟定23万/亩,到最后一夜变成17万/亩又同意了,村民组长、村干部是否有受贿现象? 旺坤公司征用土地补偿村委会分为政策内征收和政策外征收两部分。当时,村委会和理事理财组全程参加谈判和最后拍板。通过拆迁事务所协调,政策内征收部分以征收最高标准补偿为:64604429.31元,政策外一次性补偿2380万元。因旺坤公司部分征地款未急时支付,以信用社同期贷款利息计息。目前,旺坤公司总征地款已全部支付,利息已支付200多万元给桃花村,在部分利息问题上存在计算差异,双方正在协商之中,协商结果在近期公布。如村民发现组长和村干部在旺坤公司征地中有受贿现象可以实名制向政府纪检部门反映,如实查处。 四、商住楼造价和所有成本问题,销售后能收到多少资金? 桃花村商住楼根据集体土地流转试点精神,于2007年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建设方案,2007年开工建设,2008年完工,总建筑面积为21634.63平方米,4-11层住宅部分12293.63平方米,1-3层商业部分5204.03平方米,地下室4136.47平方米。根据[2010]71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的精神,我村在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委、市工商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古潭商住楼项目的国有土地出让程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更换、成立长沙市桃园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办理了开发资质等工作。该项目已获得四证(包括国有土地证、国有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施工许可证正本)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目前,古潭商住楼项目即将进入市房产局办理商品房销售和产权登记手续。 就目前的情况,桃花村将商住楼的工程工程建设的相关成本,以及费用以及通过销售预计回收资金情况进行整体公布: 1、工程建设成本:土建44153973.49元;人防、消防、弱电、强电、电梯、给排水、燃气、自来水加压项目8143445元;桩基础工程2287281.45元;土地征收288779.32;土地流转手续费用47121;附属工程1134264万元;管理费263952万元。累计:56318816.26元。另土地协议出让交纳880万元,可返还部分为70%,不可返还部分264万元应计入土地成本。 2、销售预算:通过公开召标,湖南海通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包销,住房销售价为3811元/平方米。村应得销售款为3811*12293.63=46851023.93元。另地下室有约82个车位,包销60个共计300万元。总销售款预计为:49851023.93元。 3、村委会留有的1-3层商业部分面积为5204.03,全部为国有产权的房产,如对外销售按6000元/每平方米计算,可获得销售款3122万元。现通过租赁每年可获得68.7万元的收入,每三年有递增一次。 五、60号令和未拆迁医保、社保到底怎样解决? 60号令和未拆迁的医保、社保问题是属于全村利益平衡的一部分。我村因拆迁政策不同,造成全村范围内的复杂局面是众所周知的,全村的利益平衡问题没政策指导,各村情况不同也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村委会组织了未拆迁代表、60号令代表、103号令代表从几年前起就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方案反复讨论和修改,同时也上报政府进行审核,由于矛盾复杂,到目前也还未最终定稿。但关于60号令和未拆迁的医保、社保问题将在社保平衡过程中望得到解决,去年就制订了60号令和未拆迁的医保、社保问题的解决方案,通过政府社保部门的修改,总体框架和具体操作程序都已明确,该方案将在近期报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后将首先实现全村的医保和社保的基本统一。 六、古潭小区房产证为什么一直未解决? 古潭安置小区分一期、二期工程,小区一期于2005年建设。因一期原设计为架空层,只有2.2米高,在建设过程中,根据村民要求改为3米高,但报建图的更改和审批非常复杂,最后古潭安置小区一期和二期同时完成了报建图审查,2010年上半年完成全小区的工程规划验收工作。原办理安置小区小产权房产权登记单位为雨花区房地局。2010年,区房地局的该项权利收到长沙市建委,建委在小产权房登记过程中实施又不到位,致使目前全市小产权房办证出现了真空,是全市安置房办证面临的问题。现市建委和区房地局正在协商办证的权利以及机构配置问题,街道和我村多次向建委和区房地局呼吁尽早落实并启动小产权房办证程序。现报批手续已全部办理,只等房产局办理手续。 七、古塘、坪坝塘隧道填土的资金为什么一直未到组上? 在万家丽路隧道施工出土时,坪坝塘生产安置地和古塘生活安置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有时间可查),村委会通过与隧道指挥部协商,收取了150余万元的填土费,作为村委会收入以及补偿古塘生活安置小区土方原因导致的桩基灌注渗漏问题,当时支村两委及理事、理财组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明确,原古塘组、坪坝塘组组长及代表参加。 八、鑫霖置业征地以及恒大城超红线用地问题。 鑫霖置业征地按国土拆迁政策执行,恒大超红线用地将相关村民组派出代表,邀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村委会代付测量费,并在测量过程中给予配合。如确有超红线用地问题,村委会将邀请政府及村民代表与恒大城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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