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您好!
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汇金路199号的鄱阳小区为长沙市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地处湖南省政府周边地段,为长沙市经适房样板形象工程。
一期于2008年交付使用,二期于2010年交付使用,现有住户近4千户,其中近千户(约1/3)为租赁户(公开的出租行为有网上出租告示与小区内张贴告示为证)。这种借有限的经适房资源来牟利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长沙市经适房福及低收入人群的政府形象。此外,由于租赁户流动性大、安全责任意识低,导致小区内有限产权业主生活受干扰,维权阻力加大,利益受到很大的侵害。
根据国家有关经适房的管理规定与2013年1月5日实施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可以认定:近五年来,鄱阳小区近1/3的经适房有限产权所有者违法违规将有限产权房屋出租牟取的巨额房租收入为非法所得(此事长沙市各大媒体早有报道)。
现请求市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进入鄱阳小区逐户上门排查,要求住户出具自住证明,对出租、出借等违法行为作相应查处,并严格按照《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进行政府强制回购。谢谢!
盼复!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鄱阳小区的问题,根据建住房【2007】258号文件和湘建房【2008】460号文件,我局已要求属地管理部门雨花区住房保障局对鄱阳小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对违规经营和转租的住户进行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要求对违规情况进行限期整改。也可规劝其按照《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补交土地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否则,我局将按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