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从外地搬到望城区已经有10多年了,已于2006年在望城区乔口镇水星村已购置房产(有房产证)。目前父母的户口属于农业户口性质,由于父母年事已高,农村社保等异地缴纳和使用都不方便,想将户口转到本地来。按照政策,我父母在组上挨家挨户都签字同意了。但是乔口镇派出所却不接收,说有人投诉。我父母都是老实的农民,在当地绝对不会得罪任何人。百来户人中难免有个别人爱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或者认为迁入当地会占用他们的资源(我们家只有父母两人的户口需要迁移,切承诺即使重新分地也不要地)。
我只是确认一下,是不是存在明确的规定,必需要100%的人都同意才能施行农转农的操作,都签字同意了,。希望能解决一下实际的困难。谢谢。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长公通〔2014〕140号【长沙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购房落户对应的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性质,您所提出的农迁农购房落户不符合现行户口政策,也就是说通过购房落户的,农业户口可登记为非农业户口,但不能登记为农业户口,同时也与村组人员是否同意无关。因此,派出所所做答复与工作措施符合现行政策并无差错,还请理解,感谢您的来信,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