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长沙市高新区管委会辖区内一家企业的员工,现欲办户口,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要求我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我有以下疑点:
其一、首先本人郑重声明,本人绝无犯罪记录,我并非不想办此证明,而是这个证明实在太难、太难办理!我在公司请假后,坐车前往原籍去开此证明,原籍派出所“以法律无规定迁户口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为由予以拒绝,咨询当地市一级刑事警察部门也不能开,请问我是否应该到省一级公安厅、中央公安部去开,请给我指一条明路,万望解答,万分感谢!
其二、我本人并无犯罪记录,这一点任何一级公安机关都可联网查询,落户时高新区分局亦可查询,为何要多此一举?另外,即便是有犯罪记录之人是否失去入住长沙高新区之资格,无犯罪记录之人是否永无犯罪可能,凭此一纸证明能证明什么,我恳请有关部门解惑。
其三、我多方打听过,一直以来高新区并无此规定,为什么9月份突然要求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有新的行政法规出台,恳请出示相关法律或者政策依据,以便我向当地派出所解释;
其四、我真诚地建议:此证明需本人回原籍办理,耗时耗力不说,由于各地户籍机关规定不一,此证明办理亦无全国性法律可依,当地办事机关完全可以推脱搪塞,然而犯罪记录完全可通过公安系统查询,恳请予以撤销此行政行为。
其五、此刻已是凌晨,我在万般无奈地情况下,已查阅了中国政府、省政府和长沙市各级政府户籍管理文件,发现皆无此规定,由于无法办理此证明,本人在长沙读完大学,又在长沙工作,对长沙感情极深,现又需要将户口过来,由于管委会无回应,我只能决定向省市人大和省市政府相关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和相关法律法规质疑,如本省亦不能给出明确答复,我只能向全国人大和公安部相关机构提出质疑。
本人从来都是良民,如非多日奔波无果,万般无奈之下,不会行此孟浪之举动,此一纸规定,却是我在两地的累日奔波,我非不愿奔波,而是再奔波已经无望,如今实在无法可想,恳请领导考虑,万分感谢!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你可以向人才托管中心咨询无犯罪纪律证明的材料是哪个部门需要你开具的,如果是高新区分局需要,你可以要求他们提供相关政策和文件,如果是人才托管中心需要,你也可以要求他们提供相应的依据。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