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您好!
我想咨询我的户口问题:我原籍是长沙县路口镇,农村户口,2002年考入湖南科技大学,户口随即迁到湘潭学校,2006年大学毕业,和江西省萍乡市一个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户口随即迁移到了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是集体户口。合同期满后,我回到长沙给一个私人老板打工,因为在长沙没有缴纳社保、医保,购房也存在很多不便。我想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户口是否可以迁移回长沙县?如果能迁回,如何办理?户口落在村里或者镇上都可以。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现有政策中只有学生户口毕业后未就业可以迁回原籍,像您的户口已经是属于非农业常住户口了,所以不符合迁回原籍的相关政策。谢谢,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