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我们是人民西路409号稻田园公寓的居民,由于当时响应政府号召拆迁,公寓没有设置停车位,以前路边可以停车,还可以勉强应付,自从道路整顿不能停车以来,工农桥下,被路路通公司占据为收费停车场,以前还可以两百元包月停车,可现在每晚要收费二十元,白天每次五元,给我们的生活造成的极大的影响,而且也不能提供包月停车。停车场从免费到有偿,是行政机关的决策,属于典型的行政行为。且该行政行为与民生息息相关,必须召开听证会,经公民同意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路路通公司在未经听证程序的情况下获得收费权,该权利的合法性值得探讨。希望政府能出面协调一下,降低收费,并跟以前一样,实行包月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