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
旭辉藏郡个别业主违法违规装修的事件,虽然岳麓区住建局监察大队七月二日签发了住房装修责令整改通知,二个多月了不知什么原因不能执行。从六月份起,我们给市长信箱发了五封信,后三封信二天前才收到市住建委的回复。我们认为市住建委前二封信的回复是认真的,后三封信的回复不知什么原因敷衍塞责,答非所问,很明显的行政不作为。现将这几封信的回复及住房装修责令整改通知附后,请政府有关部门审阅。同时,对住建委后三封信的回复,我们有以下几点看法,供参考。
一 房屋投入使用后,才可能进行装修,装修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物业公司上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行政部门签发行政执法的文件,这些程序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现在市住建委回复建议,房屋投入使用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装修问题要物业公司与业主协调解决。难道不是在推卸责任吗?难道房屋投入使用前的违章装修你们才管?房屋投入使用前会有装修吗?简直逻辑不通。
二 每块装饰性挑梁的面积很大,有二十多个平方,三面凌空,十六楼的挑梁高五十米左右,二十八楼则在八十米左右,正处风口,挑梁下是小区的一条主通道,挑梁一旦作为露台使用,大风时节,高空风强劲,挑梁上的杂物极有可能被大风吹落,砸死砸伤路人,那时相关业主有责任,市住建委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也签发了整改通知,但不了了之,也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 再次请长沙市住建委,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认真的正面回复我们前几封信中质疑的几个问题,不要把草民当草 包。岳麓区住建局监察大队前后的态度反差如此之大,总该有个合理合法的说法吧。这是一件小事,但反映出长沙市城市建设行政部门在执法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选择性执法及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附件: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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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以来,岳麓区住建局连续多次接到旭辉藏郡信访投诉(市长信箱件)的问题。针对部分业主因装修引发“悬挑梁”的纠纷,多次到现场进行勘查,采集资料,与相关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员见面沟通,做好谈话笔录,基本掌握相关矛盾纠纷。
为了遏制部分业主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侵占墙体外公共空间的违法行为,一方面我们将此情况告知规划部门,另一方面为了不使事态进一步发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业主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积极与该物业管理人员沟通协调,共同督促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业主恢复房屋原状,目前相关业主已同意封门,相关事项已处理完毕,有效制止了物业小区住宅装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