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城管执法人员夜入娱乐场所
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我是长沙的一位普通公民,一位关心长沙建设支持长沙发展的出租车司机,我为近几年来长沙的发展而深感自豪,为自己是一个长沙人而感到非常荣幸,为自己能为长沙的建设出份力而感到欣慰。
我是一个出租车司机,每天奔波在长沙的大街小巷有,用自己的汗水挣着血汗钱,完成纳税人应纳的税额,但是我不想看到我们纳税人的钱就是这样被这些不良的公务人员挪用。
今年3月1日晚11时多,我在新民路等客人时看到一辆牌照为湘aa7451的城管执法车辆,前部喷有督查二字(车身上有3018字样),在一家足疗店前停下(进桔洲街道办事处路口旁不远,记不清店名了),车上下来一个胖胖,个子不高的人,还醉晕晕的,径直走到那个足疗店里,等我送往客人到河东再次经过这个路口时,将近1点多钟了,我发现这车还停在那里。
我本不想把此事向您反映的,但无独有偶,3月22日,我在送客人到岳华路一小区时,又发现一辆喷着督查二字的执法车辆(牌照为湘aej021),停在岳华路金色假日酒店旁。
我想作为一名政府的工作人员,还是执法人员,更多的是应该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的,我不晓得开这车的人是谁,但至少应该是领导吧,却是如此的开着公车出入娱乐休闲场所,进行着不健康的事项,作为纳税人,我强烈要求认真查处,还纳税人一个公道。对这样有损单位形象的人员一定要严肃处理,树执法机关一个文明形象。
盼领导百忙之中回复!更不要官官相至啊!
尊敬的网友:您好:
我们是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在收到您关于《公车私用,城管执法人员夜入娱乐场所》的投诉信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事,立即责成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牌照号为湘aa7451的驾驶员在新民路某足疗店休闲的一事,经过我们核实,该车辆不属于城管局系统车辆;关于牌照号为湘aej021车辆停在岳华路金色假日酒店旁一事,经过我们核实此车属于岳麓区某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工作人员车辆,我们已转该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此事。
感谢您对我市城管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城市管理工作。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1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