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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长沙市规划局纪检组姚运奇书记调查后回复

2018-1-2 1:34:19发布24次查看
近日中纪委公布了纪检干部的职责纪律要求,为此我们再次向贵局反映,请纪检组姚运奇书记调查后回复。
1:2006年初贵局批准融科三万英尺项目总图修建性规划,其中法定配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属小区业主公共共有财产)放在靠韶山南路边的一栋三层会所楼内,会所楼于2010年经贵局许可更名为商业中心。这点是否属实?
2:2006年9月融科三万英尺项目经批准对社会预售,我们都是9、10份与开发商签定的买卖合同,买房前我们对属于小区业主公共共有财产的物业管理用房的获知已在开发商提供贵局批准的修建性规划总图上知晓和得已印证。2008年初交房至2010年,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客服中心一直设在三层会所楼内。2011年突然搬离(搬到小区地下车库去了)和会所楼更名为商业中心让业主一头雾水,不知何因?经业主多方调查核实,贵局在我们业主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后的2006年12月份,在未经公示也未经已购房业主同意情况下,单凭开发商的申请将修建性规划批准设在会所楼内的物业管理用房批准更改到地下车库。这点是否属实?
3:若我们反映的事属实,请纪检组姚运奇书记调查在这个审批程序中贵局的干部是否有违反审批规定和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贵局纪检组织是否监察履职到位?
请长沙市规划局纪检组姚运奇书记亲阅监察。
您好,我局会同监察室提交意见已报姚运奇书记,此事正在调查中,调查后将问题回复。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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