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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湘江新区领导,垃圾站准备建在梅溪湖密集居民区,谁来拯救我们家园!

2018-1-2 7:19:13发布23次查看
关于对梅溪湖杨梅公园选址建设垃圾中转站的居民意见  尊敬的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领导:  你们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愿意倾听我们百姓的真实心声,也希望您在了解该事项后能够给予我们片区居民真切的关怀和帮助。  我是岳麓区旭辉御府的一位业主,作为普通的民众,可以说在房价如此之高的今天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一件开心的事。可是最近不知道是出于何种原因的考量,政府竟然要在离我们小区不到50米的地方建设一个大型的垃圾中转站,引起周边小区全体业主的极度不满!  据了解,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为杨梅公园垃圾压缩站,该项目选址位于杨梅公园东南角,位于赏月路与踏雪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原变电站的规划用地。  此地周围居民小区众多,周边人口密度极大,靠近学校、幼儿园,旁边100米左右即是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50米左右即是旭辉御府、梅溪青秀、家兴苑,万科城市花园,在该处建设垃圾站,大气及环境污染势必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学生的身体健康及居住环境。  在此,我们表示坚决反对在杨梅公园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理由有以下几点:  一、关于建设垃圾中转站群众知情权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该垃圾站的建设将直接影响我们的环境权益,该规划在审批直至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未曾通过恰当形式征询周围公众的意见。  二、关于建设期严重滞后的问题  该垃圾站的建设严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10号《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根据该准则,新建小区和新建垃圾收集站是同规划、同建设、同投入使用,但是周边小区均建立在前,而垃圾站是在基本规划、周边小区建造完毕后,这明显严重违反了三同时制度。  三、关于建设地址科学性与合理性的问题  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垃圾转运站运行时有大量垃圾收集车及大型垃圾转运车进出,故垃圾转运站所在地道路应宽敞、车流量均衡,与城市交通干道连接简洁等,使垃圾收集车及转运车的运营有较好的通行条件,对转运站附近道路的交通秩序不产生明显的影响。同时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地点应有较好的供电、供水、排水、排污等条件以确保垃圾转运站的正常作业和降低其建设投资。  反观杨梅公园垃圾站选址地:杨梅公园是附近唯一的一所居民游乐公园,承担着改善绿化、美化环境之力;周边学校环绕--长郡梅溪湖中学、岳麓区实验小学、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这里是未来栋梁的成长之地;附近商业小区众多--旭辉御府、梅溪青秀、家兴苑,万科城市花园,嘉和城,这里是上万居民安居乐业的休息地。试问垃圾站的选择有考虑过这些民生问题吗?给附近小区居民带来的健康损失谁负责?  我们认为,这个中转站一旦建成,将严重影响附近小区及其周边的空气质量,大大增加噪声和环境污染,危害周边居民和孩子的身心健康,并将对周边居民造成心理上的负面影响。我们对这样规划布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深表怀疑!  四、关于对垃圾站选址的建议  我们建议对垃圾站的选址应考虑以下重点:一是垃圾站能有效的为其所覆盖范围内的居民提供服务,二是尽量减少垃圾站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的影响,三是尽量减少垃圾站建设及运营所需要的总费用。总的来说,垃圾中转站选址应遵循以实现既能让垃圾站站为居民所用,又能使垃圾站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降到最小,垃圾得到妥善的处理的原则。  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总书记“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理念下,政府领导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依照国家规范、通过听证等程序充分听取民意,关心民生,重新科学论证与规划建设“民生工程”,给居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网民朋友:
你们的来信及相关意见收悉。经职能部门(单位)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梅溪湖垃圾转运站基本情况
梅溪湖国际新城垃圾转运根据《梅溪湖片区控制性规划(优化)》,麓松公园(规划名)地块为公共绿地,配有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部分设施。其中垃圾转运站用于片区内公共垃圾的收集、处理。根据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梅溪湖片区垃圾压缩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3.64m2,压缩转运规模为30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压缩设施、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施、绿化隔离带及配套的降尘、除臭设施,项目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运营过程中主要收集梅溪湖国际新城一期公共区域(包括市政道路、公园及其他公共建筑等,不包括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的环卫垃圾。
二、该项目相关报建手续申办及审查情况
湘江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部依据建设单位申请、梅溪湖片控规及立项文件(长先发改函[2011]90号),办理了麓松公园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并正在办理方案审查和环评审查。
经审查,该项目与周边建筑间隔及绿化隔离带宽度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相关要求(与相邻建筑间距≥8m,绿化隔离带≥3m)。根据环评报告分析:1、项目将针对垃圾臭气设置生物除臭系统。经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可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标准要求。2、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有机垃圾处理机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3、项目将在营运期严格限制垃圾车装卸的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垃圾站内的机械设备设置减震、消声设施,垃圾压缩过程封闭作业,通过以上措施,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7月31日该项目环评专家评审结论认为:“项目建设在落实环评报告及专家评估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影响小,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梅溪湖垃圾转运站建设符合规划及规范要求,属于正常的片区公共配套项目。
三、关于该项目选址问题
关于该项目拟选址麓松公园(又名杨梅公园),我们已将你们的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将就该项目选址问题进行进一步论证与研究。
湘江新区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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