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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 2015年长沙县教师选调招考公开公平公正何在?!

2017-12-31 22:48:52发布51次查看
尊敬的各级领导:
长沙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长沙县教师选调招聘考试公平公正何在?”信访信件的回复我已经看到,也接到了相关领导的电话回访,领导的温和诚恳的态度确实让我感到政府职能和服务态度的转变,借用一句总理的话就是“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了 ,但是“事难办”问题依然存在,更别提“案结事了”。
自收到回复一个星期我没有立即回复,主要是领导电话里热情的回复让我有些感动,期望着领导的口头回复能落到实处,所以决定等等看,结果一周下来,情况没有丝毫改变,所以三思之后决定再次较真碰硬,这不当当是为自己的家人,还是为了公平正义!
请各级领导看看此次选调考试中的部分成绩情况:
科目 姓名 笔试成绩 笔试排名面试成绩 面试排名 是否入围体检 小学 黄世龙611 83.4 28 否
数学 吴鼎502 84.6 22 否
廖海成29.521 86.6 11 是
周颖2922 87.8 7 是
文欣16.529 89.6 3 是
张莲1531 87.2 9 是
初中
物理 颜婷婷781 87 8 否
王翠663 86.2 9 否
毛琳46.510 89.5 5 是
李萍3912 91.8 2 是
归纳总结上表,有如下结论:
1. 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未入围体检,而排名靠后的则入围了。
2. 笔试成绩相差悬殊,数学成绩相差了4倍多,物理成绩相差了2倍,有40分左右差距。
3. 面试成绩总体相差不大,在10分以内。
4. 仅举例发问:初中物理老师招聘5人,笔试面试成绩仅公布有13人成绩,其他考生成绩呢?是缺考还是什么原因,未见公开说明。
作为一个公平公正的人,您看了上表和相关分析结论,您会觉得这样的招考真正达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招考选调优秀教师的目的了吗?
下面就信件的回复进行归纳及剖析:
教育局的回复 一:关于公开选调与公开招聘。
公开选调与公开招聘属不同性质的招考,要求有所不同。
教育的回复二:关于2015年长沙县公开选调在编教师笔试与试教
经长沙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长沙县教育局于2015年4月10日发布《长沙县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7名在编教师简章》,选调在编教师职数达到157名。
以下我的剖析及疑问:
正如回复中所言,公开选调和公开招聘概念确实不同。但领导有意忽略了以下四点:
1. 无论是公开选调还是公开招聘,哪怕是社会招聘,都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为基础,但长沙县此次教师选调招聘的所作所为,何来公开公平公正?!何来择优选拔?!
2. 既然公开选调采用了笔试的方式,为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特别是在笔试成绩相差悬殊的情况下?!可知道你们这样做会出现极端荒谬的情况?!好比上面的小学数学笔试第一名61分,面试成绩83.4分,笔试成绩第31名15分,面试成绩87.2分,结果是笔试成绩15分的进入体检,而他们的面试成绩相差46分面试成绩相差仅仅是3.8分,领导真认为面试成绩相差3-5分就能代表高分考生的能力强和专业知识扎实?!也许这一切仅仅是因为第一名的男老师的声音没有女老师的好听或则仅仅是因为男老师没有女老师形象好吧???!!!
3. 好一个“由选调单位自行决定”!长沙县教育局够“任性”!但请别忘了,习总都说了“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不能作为你们的指导文件吗???文件中规定的“区、县(市)直属及部门、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方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程序逐级上报,经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公布实施。”你们做到了吗?!若经过了批准,请公开相关文件!肯定没有这么做,因为从公告的发布情况就能看出长沙县的这些作为都是临时的决定。
4. 湖南乃至长沙其他县区以及事业单位的大规模招聘都会采用笔试成绩计入总分的方式,就连长沙县2014年的选调招聘也采用了笔试成绩计入总分的方式!长沙县的此次选调工作怎会如此肆无忌惮的忽略笔试成绩???!!!
5.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长沙县选调采用笔试,而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这样的做法给人的感觉就是“走过场”“被忽悠了”,是“换汤不换药”是“改革没有动真格”是“假把式”……!!!
既然错误已经产生,我们需要的是承认和改正的勇气,这样才是为民政府所为,才能赢得民心!!爱国爱党爱家的我将继续持续关注此事!!!
附上原信件及长沙县教育局的回复:
尊敬的杨书记,张县长:对于今年的长沙县教师选调过程,让我这个在社会有近10年工作经历的人觉得实在是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具体体现如下以下几大怪:选调公告发布之初,仅仅是说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入围试教名单。后来不知道是受到何种外部压力,教育局临时紧急发出通知,告知对超出招聘名额的职位的试教名单的选定形式定为笔试。难道招聘采用何种形式,何种考核方法更公平透明各位久经考验的领导一开始就没有一个可行方案?中途变更执行方法,给老百姓啥感觉?好吧,只要是朝着公平透明的方向,知错能改是好事,老百姓绝对理解支持,但是笔试成绩出来后,成绩相差何其之大,多的上了80分,少的30分都有,但是根据招聘比例,成绩只有30多分的同样进入了面试。最大的问题来了,公布的招聘规则是此次考试入围体检名单仅仅由试教成绩决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得分或在最后总分中占一定比例。举例说,老师甲笔试打80分排名第一的,面试成绩88;而老师乙笔试38分排名第15名,面试成绩88.5,最后还是老师乙进入体检名单,这对老师甲公平吗???是不是印证了这句话“做的好不如说的好”?请问领导这样的评判制度能综合科学评价一个老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吗???请问领导:1.难道笔试成绩就没有设定最低标准是否合理?公务员考试都有最低分标准。2.笔试成绩完全不计入总分是否合理?仅仅凭试教成绩就确定最后体检名单是否合理公平???长沙市其他市区的招聘笔试成绩都占总成绩的一定比例,以保证辩证客观!但是,长沙县教师选调招聘镇就这么做了,让人不得不对其公开公平公正产生严重的质疑,天理何在?请领导关注,因为这样的选调对好多有理想有抱负的老师绝对不公平,我将就此事追踪到底。
长沙县教育局回复:
杜高明同志:您在市长信箱中“2015年长沙县教师选调招聘公开公平公正何在”来信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本次公开选调在编教师工作的关注和监督!下面,就来信所反映的问题,与您进行沟通交流。一、关于公开选调与公开招聘。公开选调与公开招聘属不同性质的招考,要求有所不同。公开选调,即公开选拨调用公职人员,其实质是工作转任和交流,一般针对的是已经通过招聘考试录用,获得对应编制身份的在职人员。一般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法实施。公开选调,上级暂没有出台专门文件进行规定。选调程序上,各地有所不同,主要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选调转任手续等程序,也有去掉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完后直接面试的。选调的笔试、面试方式方法较为灵活,由各选调单位自行决定,比如,有的单位要求现场写一篇调研文章来决定。公开招聘一般针对的是没有获得招聘岗位同等身份性质的人员所开展的入职性质的考试,其要求非常严格。长沙县严格执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上两《办法》规定“招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分值比例须在招聘方案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布”。二、关于2015年长沙县公开选调在编教师笔试与试教经长沙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长沙县教育局于2015年4月10日发布《长沙县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7名在编教师简章》,选调在编教师职数达到157名。由于选调的是在编教师,都通过严格的招聘考试取得编制,最初预计报考人数不会太多,《简章》明确,“参加试教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1,超过此比例的岗位,将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进行合议,按不超过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名单”。《简章》对“择优”具体方式没有明确。根据报名情况(报名总数超千人),长沙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会议进行了合议,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具体方式明确为笔试。4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布《长沙县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对此进行公示明确,该《通知》中“有关事项”第六条明确“试教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段分科目以3:1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试教环节”。这条规定是在笔试、试教之前公开发布的,所有考生是同等对待,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关于笔试成绩设定最低标准问题。目前对公开选调笔试成绩是否设最低标准以及最低标准分是多少分,没有上级文件规定(因与笔试试卷难易程度有关),但长沙县本次公开选调进入试教环节对象是严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严格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本次公开选调在编教师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好公开选调工作。
小杜网友:
首先,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本次公开选调在编教师工作的关注和监督!下面,就来信“再论2015年长沙县教师选调招考公开公平公正何在?!”有关问题,非常愿意与您再次沟通交流,有关情况介绍说明如下:
长沙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于2015年1月26日审议同意县教育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7名教师。长沙县人社局、教育局联合拟定《长沙县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7名在编教师简章》(下称《简章》)报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简章》设置的考试环节为“试教”,按试教成绩高低决定是否入围体检环节。《简章》明确,“参加试教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1,超过此比例的岗位,将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进行合议,按不超过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名单”、“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但试教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经4月25-26日两天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32个岗位有23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3:1,7个岗位比例在3:1以内,2个岗位无人报名(本次不开考)。长沙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教育局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于2015年4月27日根据《简章》要求召开会议进行了合议,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具体方式明确为笔试。
根据合议精神,长沙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拟定《长沙县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于4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布,《通知》明确“报名比例超过3:1岗位对象,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具体方式明确为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3:1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试教环节”。“报名人数未超过3:1比例的7个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试教环节”。报名数超过3:1比例岗位报考对象于5月9日顺利进行了笔试工作。
上次回复已说明了“关于笔试成绩设定最低标准问题”。再次说明如下:目前对公开选调笔试成绩是否设最低标准以及最低标准分是多少分,没有上级文件规定(因与笔试试卷难易程度有关),但长沙县本次公开选调进入试教环节对象是严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严格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
我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编委办、教育局联合组织,有关公告以县教育局名义发布,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相关《简章》、《通知》均在笔试、试教之前公开发布,所有考生是同等对待,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关于信中提到的“举例发问:初中物理老师招聘5人,笔试面试成绩仅公布有13人成绩,其他考生成绩呢?是缺考还是什么原因,未见公开说明”。本次选调初中物理职位为5个,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为21人,比例超过1:3,应组织笔试择优。5月9日笔试当日,有7名考生缺考,故对外公布仅有13人笔试成绩。按1:3比例13人全部可参加试教,5月24日试教当日,又有2名考生缺考,向社会公布的有笔试成绩的考生为11人,前5名入围体检环节。13人笔试成绩和11人试教成绩均向社会公示。该过程有关细节未公开说明,是工作疏忽,感谢您的对细节的质疑关注,特此说明。
最后,再次欢迎您监督我们的工作!
长沙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3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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