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信
尊敬的长沙市李市长:
您好!
我是一家普通的广告公司,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行业竞争和法律的公平;我在长沙市看到了政府不断的完善广告法和城市管理的提高,我在这里代表普通的广告公司对城管管理广告设施看法和投诉!
1、 广告设施不公平,政府禁止在道路绿化带中设施广告(韶山南路和湘府路中等中都设有立式广告牌)路灯上禁止悬挂宣传广告,难道你们都没有看到吗?(芙蓉路、韶山路、环线等)为什么他们能办到证件我们办理政府回答就是不能办理!你们怎么看待这问题。
2、 地产围挡办理先关证件,证府规定可以办理,然而我们普通的去办理城管部门就说不能办理,如果你打个红包给经办的何队长送上几千就给你办理,如果超高了再打点给他就给你协调。你们难道都没有了解吗?我就是曾经经历过的,我做了2次以后我很不高兴,因为现在市场竞争大利润小所以大部份都给了城管部门。经我对广告公司了解只要做广告的每年给主管办理相关证件的人平均每人3仟,他们的收入每人一年就是30多万啦!你们政府调查过吗?现在做事难啦!
3、 现在你们还创什么文明城市,这点你不是一来就住抓广告设施吗?今年你们撤了2点一线的广告牌,我公司也在范围内,无话可说都撤了,现在市中心没有撤还在不断的改造和建设新的广告(如五华酒店旁芙蓉路上的招牌现在谁办理天大的胆给他办理了证,变成了户外广告牌;芙蓉路建工集团对面一个招牌谁办改造了户外三面翻,这我们同行都知道是城管部门邹局长的关系现在他是主管吗?)你们了解过吗?他们是利益关系一年要有多少收入!!老百姓赚钱难啦!好啦就简单的说到这里以上都是事实!
感谢李市长百忙之中看到我们的心声!
同时祝李市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现已呈交有关负责部门处理此事。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一有答复,我局将立刻回复给您。请您耐心等待。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1年5月30日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现已有答复。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广告设置不公平的问题
按照《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刀旗广告和占绿指路牌原则上不进行行政许可,但出于优化经济环境,解决企业困难方面的考虑,在楼盘开盘或封顶时,临时性的在楼盘周边,对市容环境又不造成重大影响的前提下,适当许可一些企业临时设置刀旗广告和指路牌。同时,企业也承诺遇全市户外广告整治或大型活动需要时无条件拆除。不存在广告设置不公平的现象。
二、关于围挡广告办理的问题
任何具有发布户外广告资质的广告公司都可以申请办理围挡广告,但必须符合相关的设置条件:一是获得规划和建设许可的在建工地;二是确实是用于工地“遮丑”;三是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四是按要求规范设置;五是仅宣传本建设项目内容。如发现不按要求设置的围挡广告,一是责成设置单位整改;二是对少数确实整改有困难的单位也可采取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到期后自行拆除,不予办理延期手续。不存在办理围挡广告审批收取红包的现象。
三、关于五华酒店对面楼顶及建工集团对面楼顶广告牌问题
上述两块广告牌是去年我局对全市的广告牌进行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时,排查出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我局责成相关广告公司按政府要求进行整改,并非新增广告牌。但广告公司在整改过程中存在违规的现象,考虑到立即进行拆除会给广告公司带来具大的经济损失,为此,两家广告公司在接受批评教育后,承诺在全市进行户外广告整治时,一定按照政府的要求进行拆除。不存在是哪位领导的关系。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