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开福区政府各位领导:
我们家住在开福区洪山管理局毛家垅果林五队,家里四口人,父亲颜子健,母亲沈银娥,女儿颜湘萍,儿子颜鑫。1970年我们的父亲出资在开福区国营综合农场毛家垅果林五队自建土砖老屋一栋,该土砖老屋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但是自从建房起综合农场果林分场每年按43.5元收取堤防费,冬修水利费,地租税,建校费等费用。而且长沙市政府(103)号令已明文规定,从1982年3月31日以前建的房子未经改建扩建的都按合法面积对待,已经在事实上证明土砖老屋的房屋产权人实为我们的父亲颜子键,我们一家四口人是合法居住人,附一张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结算收据为证(交款单位:颜子键;交款人:沈银娥;盖章是长沙市郊区国营综合农场果林分场财务专用章)。现在我们住得很不安宁,不但面临着断水断电断路的生存困境,而且自身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具体情况如下:
2010年以来我们家周边在进行毛家垅社区362亩农民保障用地项目的征收工作。2014年3月,开始有施工队进场动土。现在土方工程队挖到我们家门口,把我们进出的道路堵塞了,每天施工持续到凌晨四五点,严重影响了我们家的出行和休息。5月16日,我们的母亲独自一人去劝说施工人员不要把路堵上,对方根本不理睬,并开动挖土机把一大堆黄土直接倒在我们的母亲身上,还说要打死我们的母亲,打死了他负责。当日晚上,下着暴雨,施工方偷偷摸摸的挖一条排水沟,想利用地势落差让水流冲进我们家的房子。我们的父母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没有精力体力和施工方僵持,我们希望政府出面解决问题,让我们的生活恢复正常。
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这就要求每个党员牢记宗旨,把“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贯穿于实践活动之中。尊敬的各位领导都是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恳请领导尽快安排人员来到现场,做好协调处理工作,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解决施工对我们生活和出行造成的影响。
请求人:
颜鑫(儿子)
颜湘萍(女儿)
2014 年5 月22 日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政府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件中所反映的毛家垅社区居民征收属于开福区362亩农民保障住房拆迁项目,所提出的房屋产权人为颜子键,经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查证,确认为不属实。其理由:一是根据《长沙市郊区用地许可证》(长郊政土(95)字092号)和《综合农场建筑房屋许可证》,该房屋登记人均为颜业辉,颜子键的户籍在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46号。二是据查实,颜业辉与刘爱梅系夫妻关系,颜业辉已死亡。刘爱梅系颜子键的母亲,沈银娥为颜子键的妻子。三是根据2010年9月20日长沙市开福区征地拆迁事务所与房屋产权主刘爱梅签订的房屋拆迁补款协议,补偿资金共计309140元,协议内明确拆迁房屋面积共254.78平方米其中合法面积150平方米、生产用房100平方米,违章面积4.78平方米,涉及被拆迁人员刘爱梅和沈银娥。该协议经市、区国土部门审核,并对拆迁户发放了房屋补偿款;同时房屋产权主刘爱梅签订了放弃房屋残值的的承诺书。
二、颜子键曾就此栋房屋拆迁问题上诉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颜子键的起诉。(见(2013)长中民征终字第00520号)。
根据以上核查结果,沈银娥、颜子键现居住的房屋属于已签协议、已补偿到位且应倒房腾地的房屋,故市民朋友您所反映的诉求不符合拆迁安置政策。关于市民朋友您提到的施工扰民的问题,浏阳河街道城管部门已经明确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还当地居民朋友一个清静的生活环境。
最后,感谢市民朋友您的宝贵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