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长沙建设工程施工公司的员工,该公司2009年2月底企业改制结束,在此改制过程中公司领导一直在玩数字游戏,没有对职工提供任何实在的真实的财政数据,职工多次向市委、建委做出多次书面清查报告都是了无音信,甚至建委潘姓会计说:“公司提供了账我们就审计,公司没有提供的我们就不审计”,而且建委审计室在2010年1月5日和2010年1月18日提供的二张所谓明细表上数据根本不对,为什么在10几天数据就变了,其中独身子女保健费由17.94万元变成4.96万元。1月5日提供的改制资产由1083.9万元变成1142.7万元,改制成本由1214.81万元变成1293.89万元,改制资金缺口由130.91万元变成151.19万元,
其中未纳入改制成本中:
1,公司近十年来财务没有进行审计,近几年公司有项目,项目上的管理费到哪去了?
2,公司人员具体情况怎样?到底有好多正式职工?有个别领导将自己亲戚通过关系安排在公司?
3,公司集体钢架有118吨,4000元/吨计472000元,扣件2万个,5元/个计100000二项共计572000元,
4,涂料厂设备?
5,解放牌、洞庭牌汽车原有桑塔纳汽车职代会定价4万元。
6,程头村仓库出租收入明细表。
7,书院路三层办公楼出租及沙子塘门面出租收入明细表。
8,劳务、惠通的公司资产价值。
9,兰光明侵占晓园公园工程款50万元。
10,青山词拆迁39.3万元。
11,天心区政府拆迁补偿80万元。
12,公司的龙门吊车和和灰机
13,2009年12月由法院执行的工程款4万元
原公司领导内部亲自讲公司有三套账号在改制时只审计了一个账号
以上事实请有关部门严查不交出具体明细表我们职工绝不罢休!
您好,您发的信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章有关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等组织进行审计监督,集体企业一般不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原长沙建设工程施工公司系市建委下属集体企业,因此没有纳入我局的监督范围。关于信件中提到的“集体企业改制资产不明”问题,可以向该公司的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我局审计项目安排是严格按照年初审计计划实施,如需增加和调整审计项目,需分管审计工作的市领导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