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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户集问题

2017-12-28 21:57:22发布49次查看
你好..我是长沙市的学校集休户口..2001届毕业生..学校一直保留学校集体户口,我想问一下,,现在我生了小孩的话可不可以跟随我的户口落户?还有我的集体户口在长沙买房的话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你好: 收到您邮件邮件,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长沙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的政策》中规定:1、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2、婴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由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3、婴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由婴儿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关于您咨询的买房政策请向长沙市房产局咨询, 谢谢,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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