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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

2017-12-28 16:21:02发布51次查看
市长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抽空关心一个普通市民的求助,我2008年1月进广居物业工作做水电维修,过了将近半年公司拿出一分合同,上面用铅笔填写的内容,生效日期是2007年12月28,而且合同上写明已发工资中包含社会保险,因为对保险有争议当时要求公司另外商定合同内容再签,可直到今年5月,公司因为变动本人工作岗位,地点,待遇本人与公司引发劳动争议,因为我向岳麓区劳动局提请劳动仲裁,公司至今未发放我5月份工资,17个月劳动期间也未购买任何形式保险,不关只有我一个人,广居物业所有人公司都未买社会保险等,现岳麓区劳动局裁决书明显不公,我希望您能为我做主,同时对广居物业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责成有关部门严查,之所以我不找劳动局是因为我相信您是一个真心为民的好市长,我的裁决书是出来了,不过还没有批字。
如您对岳麓区劳动局的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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