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
芙蓉南路是否经常有领导经过,请过问下芙蓉南路1段158号湘中海星之都小区的开发商,按规划需要修建的小区环行消防通道,至今没有建设;当年凭开发商一纸承诺书,我们伟大的规划局竟然让小区建设验收通过,不知道开发商何来那么大的能量,验收制度都可以用承诺书来应付。现在开发商在装修小区南边门面(曲美家具南边门面),原来小区南边景观支架的第一层,现在已经被开发商另外加个钢筋水泥柱子,建成一混泥土屋顶;此处为小区规划的环行消防通道南入口;如果开发商站用建设违章建筑;本来不通的消防通道,那将彻底被堵死;请求政府规划、消防、城管部门为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做主,不允许无良开发商破坏我们政府部门在百姓心中的公信力;
您好,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该项目于2003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2004年11月办理规划竣工验收。
经查,该项目西向有一条规划道路,我局在审批阶段要求开发商补征西向道路用地。该补征用地属新开村集体土地,开发商与新开村反复协商一直未达成一致,天心区政府出面协调仍未解决。我局将继续督促开发商尽最大努力尽快落实原审批要求。
小区东南角正在进行广告牌施工,按职责分工属城管职责范围,建议向城管部门投诉。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2.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