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我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院内雅林园小区住户,据不完全统计,我们小区有二三十户房屋存在外墙漏水现象。我家最为严重,我于2007年购买了由湖南枫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林科大雅林园1栋1101号商品房。自从我家入住该住房后,发现住房的南墙、西墙、北墙,三面外墙都出现了严重的外墙漏水情况,大雨大漏,小雨小漏。由于外墙大面积漏水,下雨的时候从内墙就可以看到雨水在墙上流,由于墙面渗水严重,造成刚装修好的新房墙漆大面积的起泡、开裂,脱落,新做的卧室衣柜、刚装修好的客厅经过雨水的浸泡都已经发霉、发黑,糜烂,到处裂迹斑斑。内墙多处开裂,房屋质量非常非常的差。在这四年时间里,我们三天二头找开发商反映外墙漏水情况,还多次打书面报告给开发商要求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希望开发商能彻底解决外墙漏水的问题。该房屋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正常居住和使用,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精神上也备受折磨,时时刻刻担心外墙漏水。虽然枫麓公司在我们的多次催促下找人做了防水,也只是简单的在外墙表面小区域进行防水,内墙至今仍有严重的渗水现象,外墙漏水已达四年之久。根据住建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对外墙面防渗漏的工程保修期为5年。眼看快到5年保修期,湖南枫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保修期内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我们提出的合理要求采取置之不理,不闻不问的态度,只想拖过保修期,不负责任的做法令我们很气愤和无奈。我们恳请市长为我们当家做主,还我们公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特此恳求!
此致
敬礼
雅林园1栋1101号住户唐韩娥
2011年1月5日
美景: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你的来信由我委负责回复。收到你的来信,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市质监站对你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现回复如下:
雅林园1栋1101业主发给市长信箱的信件后,我委迅速责成市质监站联系了该业主和雅林园的建设单位负责人,并派监督员于13日上午会同建设单位负责人和业主共同在现场查勘,该业主投诉的问题基本属实,对业主的居住和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对外墙渗漏部位已做过多次整改处理,现存多为陈旧印迹,暂未发现明显的新渗漏现象。
掌握基本情况后,对建设单位和业主进行了协调工作,建设单位和业主达成了初步协议,建设单位承诺对该业主的渗漏问题再次进行妥善整修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市 住 建 委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