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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政府出面尽快解决生活用水问题

2017-12-24 21:52:42发布31次查看
我们是居住在芙蓉区五一东村33栋的居民。住房在房改时由原长沙市外贸局作为商品房卖给了职工。因为历史原因,以前各户水电均由单位派员定时看表抄数收费。后来长沙市外贸局搬家到河西市政府大楼,水电收费交由新搬来的长沙市贸易促进会接管。居民的电表虽然是每户单独安装的,但是每户到单位用卡买电时,必须将前一阶段的水费结清才可以买电。换句话说,住户是不可能欠公家水费的。前不久长沙市贸易促进会又搬家走了,但是走时它欠下了自来水公司水费,而新来的单位(据说是红十字会?)它当然不会来顶这个肩,两家久议不决,结果自来水公司将我们住户阳台上的用水给停了!天气这么炎热,我们每天都要在阳台上用洗衣机洗衣,一天无水可以坚持,天天如此怎么行?何况我们大多数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怎么能经得起这样折腾?俗话说:“师公斗法,病人遭殃。”你们单位之间扯皮,总不能让平民百姓无辜跟着受罪吧!请长沙市政府尽快为民解决某些官员不作为带来的停水之苦!!!
我司于8月31日收到市长信箱转来投诉件《请政府出面尽快解决生活用水问题》,信访人称由于房屋管理单位的变更造成历史欠费无人解决,导致现在凉台用水停水,希望能够彻底解决用水问题。收到回复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城东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用户联系并落实处理,现将我司所做工作回复如下:
一、用水基本情况
原“长沙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在我司申请安装了7块水表,其中水表接水点编号为“000016554”的水表(水表口径为dn100)供一栋办公楼及1栋宿舍用户(即五一东村33栋),其余6块水表分别供五一新村11、12栋6个单元用水(水表接水点编号分别为:000016561、000016562、000016563、000016569、000016570、000016571,水表口径都为dn40)。
该处在2010年4月份之前缴费良好,但自2010年5月开始欠缴水费,欠费理由为内部管道漏水,无法收齐。至今共欠水费451657.58元,违约金108459.19元,合计560116.77元。
二、我司所做工作
在此期间,我司多次催缴都无效果,其中也多次采取过限水措施,但考虑到其中有居民用水,在该单位缴纳部分水费后我分公司还是考虑到维稳实施了复水。
2013年,该处纳入了户改,在我司与其接触缴纳水费时,该单位答复户改后负责将水费缴齐,之后一直未缴纳欠费,
至2014年,该处户改完毕,我司再次与该单位接触时,该单位即不予理睬。
2015年1月我司通过《潇湘晨报》、《长沙晚报》两家媒体正式刊登曝光了该单位的欠费情况。曝光后,该单位与我分公司进行了接触(长沙市贸易促进会张会长),答应缴费。但之后一直未缴纳水费,我们实施催缴时,该单位答复都是已报至市财政,市财政还在审核。在3个月无效果后,我司在2015年4月采取了关闸限水措施,之后,该单位自行开闸并将一部轿车停在表位上,造成我司无法再次停水。
2015年7月我司相关负责人协同公司执法队再次联系该处张会长,张会长的答复已将欠费上报陈副市长,现在审批中,在7月底肯定付费,但之后联系又无音信。2015年8月底我司将此处停在表位上的轿车移走后实施了拆表停水,停水后长沙市贸易促进会一直未出面与我司衔接。
经现场落实,该小区厨房水源已户改到位,阳台表不具备改造条件。户改指挥部提出从客厅穿管至阳台的改造方案用户不同意,所以该处居民楼的阳台用水还接在总表上用水。
鉴于以上情况,我司在汇报至住建委后于9月6日恢复总表供水。但该小区在户表改造时未接通凉台用水,目前凉台用水仍靠原总表供水。原管网由于使用年代久远,内漏严重,我司将会对原供水管网进行切断,请原单位组织好住户与我司共同商议好凉台用水方案,以避免切断原供水管网后给生活带来不便。我司也与反应情况的任先生取得联系并进行了解释,任先生充分理解我司行为,也表示发送信件的目的是表达对长沙市贸易促进会的不满,同时对之前向长沙市贸易促进会缴纳的水费去向表示质疑。
此处欠费达5年之久,我司在做了大量的工作后但该单位极不守信,不仅耗费了我司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也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形象,我司也会继续跟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沟通汇报,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协调处理。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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