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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2018-5-2 1:07:06发布42次查看
市长:你好!
我离婚后户口还一直挂在前夫家里,户主是前夫的父亲。现在前夫要结婚了,责令我速将户口从他家迁出去。我现在名下没有房产,看了市长信箱里面有关离婚分户的回复知道单独立户是不行的。
现在我也不能把户口迁回娘家,因为娘家那边正在拆迁,当地的户籍部门不让迁入。
我在网上看到说还有一个办法是变更成集体户,可我是在私营小公司打工的,不可能投靠工作单位。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户口问题应该怎样解决呀?能不能找当地派出所变更成集体户口?
游英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的提问,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您的情况可以考虑通过务工人员落户长沙。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务工人员落户的登记条件:户口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在长沙市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了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申报材料有: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用人单位给您购买的社保凭证材料。如果离异无处挂靠户口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将户口挂靠在公安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上。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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