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本人是国防科大的现役军人,无户口。爱人是湖南师大的研究生,学校集体户口。我们的小孩刚刚出生,却被告知无法在长沙上户口,也就无法给小孩买医保;而我在长沙工作了10年,却连户口都没法解决,现在小孩刚出生,各种住院费用已经给家庭造成了很大压力,望市长和职能部门能够给条解决办法,叩谢!
田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户口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出生登记的落户条件: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可以在婴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军人的,也可在部队驻地或在婴儿父母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