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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二手房交易咨询

2018-4-30 12:56:16发布44次查看
您好!我想咨询下在长沙星沙区域购买的二手房于2017年5月1日签订的二手房合同(房产证证10月份刚下来,契税在上个月9月8日满的两年,当时不符合520政策且当时在缓冲期内没拿到预审号)请问现在能正常交易吗?如果不能是否需要退还定金和中介费?谢谢!
来信人:
您好!您于10月24日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留言中提到的星沙二手房交易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依据长沙市政府9.23新政规定,本市购买的商品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关于定金及中介费的问题,属于买卖方及中介方的民事行为,建议由三方自行协商处理。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者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84012607)。感谢您对不动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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