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请浏阳经开区征拆所回复得具体一些明确一些

2018-4-30 11:14:15发布50次查看
尊敬的上级领导,你们好。我是浏阳市永安镇永和村下泉组村民邵国赛。在我的信件《询问政策依据》中,浏阳经开区回复中的第一句是:2009年因修建开元路,浏阳市工业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征收永安镇永和村下泉组部分土地及房屋,因该项目属线型工程,未纳入货币安置范围,采取留地安置模式。
请问浏阳经开区领导:征收的是我组上所有组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我组上所有组民都是安置对象。那么留地安置模式是对我组上所有组民,还是只对我组上房屋拆迁安置户?二,如果留地安置只对我组上房屋拆迁安置户,那么对我组上其他失地组民采取的是什么安置方式?望明白告知。谢谢!
邵国赛:
您在长沙市网络问政综合管理平台所提出的“请浏阳经开区征拆所回复得具体一些明确一些”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9年因修建开元路,浏阳市工业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征收永安镇永和村下泉组部分土地及房屋,邵国赛户系被征拆户,已留地安置。
2013年至2014年,我区因北园建设征收该组部分土地,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浏阳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该组征地后,可按征地面积比例核定指标人数纳入社会保障,指标由安置部门核算到组,由组分配到人。
根据《浏阳市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原已留地安置人员不纳入原则,邵国赛户因系开元路留地安置户,不符合参保条件,故不能纳入社会保障。
以上三份文件具体细则您均可在浏阳市政府网站及长沙市政府网站进行搜索查看。
浏阳经开区征地拆迁所
2017年10月25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