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本人于2010年9月来长沙读大学,所读学校是湖南农业大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毕业后一直在长沙就业。从2015年11月份至2016年8份一直有购买社保,因工作变动从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这段期间未购买社保。考虑到今后会一直在长沙发展,所以想在长沙这边能有一个安定的住所,但现在长沙市购房需要资格,而本人现符合大专生落户资格的条件,落户资格所需要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就是社保公司是从2018年4月初开始缴纳的,系统里显示缴费标志补收正常,缴费状态显示欠费,但是本人确实已经在4月份缴纳了社保了。现在本人已经在长沙购买房子,签了合同,过不了户,房主那边就会算我违约,需要赔付五万元定金,希望领导们能够帮忙看一下这种是否可以落户长沙?因落户资格里写了不限参保时间,只要缴纳就可以了,希望领导们能够回复,谢谢。
附件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_宋茂娇.pdf
附件2:微信图片_20180425224907.png
附件3:微信图片_20180425224907.png
宋茂娇(先生/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户口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毕业生就业落户的登记条件:高校职院学生毕业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含创业地)。申报材料有: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
社保凭证材料是核实您在长沙合法稳定就业的依据之一,并无硬性要求缴纳多久。社保缴纳状态需显示为正常缴纳状态,由公安派出所对您在长沙的合法稳定就业进行核实,符合在长沙合法稳定就业的就能办理此项业务。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8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