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本人于08年毕业后落户长沙,之后通过购房已落户长沙,2013年左右父母随子女落户在同户口本,我本人为户主。之后本人结婚,子女户口落在我户口本,丈夫户口落在其名下住房;我名下有两套住房,但是我父母名下在长沙一直未购房,请问923新政后,我父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盼回复,谢谢。
王女士: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您表示已知晓。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84662152进行咨询。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