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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2018-4-26 17:56:03发布40次查看
根据《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施行)》的规定专科以上学历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购房资格,只需提供工作证明及社保、学历认证等资料即可,但9.23新政要求还需提交本人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的居住证。我想咨询一下,例如我在长沙读书至今12年了,相关居住地派出所均有相应的居住登记,同时在长沙从事律师职业5年且有长沙司法局及律协连续进行年检,但是律师行业的现实情况是律师的收入来源并不是来自律师事务所,通常代理费用由当事人缴纳至律所,律所在扣除税费后直接支付给律师,不可能有24个月工资,如按9.23新政我是否还有购房资格?同时建议主管部分能否就9.23新政要求24个月工资流水和已满24个月的居住证可否修改为二选一,居住证可否修改为派出所的居住证明。
杜煌毅: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新政人才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告知按照政策细则规定,《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人才购房资格的,除提交《办法》所规定资料以外,另外还需提交本人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的居住证。我中心作为政策执行部门,对于9.23新政必须严格执行,精准落实,望您理解!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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