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长沙9.30限购细则在长沙晚报网站公布,其页面“930新政问答”第4问为25岁与父母同户籍,未单独立户,家庭已有两套房,无购房资格。
请问:1.该问答是否与细则户籍家庭认定“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相违背?是否为官方答复?
2.个人情况:父母有两套房,个人已婚家庭与父母共有产权一套(户主为父母),个人已婚家庭是否还有二套房购买资格。
清风: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新政人才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告知像您这种情况,只要您以夫妻家庭的名义申请,是可以购买家庭首套房的。您表示已知晓。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