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关于市住建委(实际是开发商)2015年7月13日对我《珠江花城六期购房者的求助信》的回复,我们提出如下质疑:
(一)教育配套问题
珠江花城和珠江郦城教育配套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司已经按照规划要求投资修建并投入使用了开福区第一小学、中科院幼儿园。
同时,在片区控规中,珠江花城二期用地规划中有中学用地。在珠江花城二期用地挂牌时,由我司支付了该32教育用地的征地费,该用地保留为划拨地。2014年下半年,该32亩用地由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收回,教育配套按规划要求统筹。
质疑:既然珠江花城二期用地规划中的中学用地已被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收回,而珠江实业公司在销售房屋时所采用的“12年学位房”的宣传极大地影响了我们购房者的购买意向,难道不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吗?珠江实业公司所售房屋的价格里已经包含了中学学位的价值,既然中学学位没有了,那么珠江实业公司难道不应该向购房者退还这部分采用欺诈行为获得的收益吗?
(二)人车分流问题
地上停车位一直存在于珠江花城二期二地块(珠江郦城)报建审批方案中,我司从未“擅自改变规划”;存在地上停车位并不等同于不是人车分流,我司亦未做出相关承诺;珠江郦城绿地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
质疑:“存在地上停车位并不等同于不是人车分流”,这完全是狡辩。小区住满人后有几百上千辆汽车从我们的窗户边上通行(离卧室不到3米的距离),这还能是“人车分流”?。“我司亦未做出相关承诺”,这更是极不负责任的答复。珠江实业的售房人员用珠江花城1-5期已建成的小区实际效果向购房者说明什么是“人车分流”,而现在6期的实际情况与1-5期有着根本上的不同,难道“人车分流”在同一个楼盘(珠江花城)还有两种不同的标准?难道珠江实业的售房人员对购房者的承诺不属于珠江实业公司对购房者的承诺?
我知道办理我们这封信的领导不可能是市长本人,但是我相信党和政府,相信办理我们这个信件的领导一定会设身处地的为上千个家庭着想,能够体会他们大半辈子积蓄(有的甚至是父子两代人的积蓄)(100多万)被黑心开发商骗走之后的那种后悔、愤恨、无助而又无奈的心情。有一些在广州、深圳打工的70、80后年轻人,本来是怀揣着回乡置业、回乡创业、扎根家乡的憧憬在长沙买了这房子,谁知道还没住进去就发现被开发商欺骗了,这是何种的悲凉啊。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和政府的遵旨是“为人民服务”,而现在一个强势的房地产开发商采用欺诈的方式欺骗了消费者、欺骗了一群弱势的老百姓,我们衷心地恳求政府能为我们这上千户普通的家庭主持公道!
此致
敬礼
珠江花城六期购房者
linkingnie先生(女士):
您好!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6.0.2条规定“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基础教育设施属于城市公建,应由居住区配套建设。长沙市人大制定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7年制定,2004年修订)第九条进一步明确了新建楼盘达到多大规模时应配建基础教育设施,即“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时,每4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应按标准规划配置小学、幼儿园,每8000居民以上住宅区还应按标准规划配置中学”。珠江花城项目已达配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要求。根据现行政策,中小学建设用地原则上为划拨用地。楼盘开发商配建中小学经验收合格后均要将配套学校移交当地政府举办公办学校。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将划拨学校用地收回,并不影响珠江花城配建中学的责任。另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也是当地政府的法定责任,请勿担心初中上学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