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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办理建议

2018-4-24 8:42:34发布97次查看
您好!
我大学毕业后在长沙居住6年,缴纳社保公积金并购买了商品房,户口在广州。
6月购车,然后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是“居住且登记满6个月”,导致目前还不能上牌。
我理解市政府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但对于这一新规,我觉得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6个月的登记周期太长,会严重影响市民生活
2、未提前进行通知,市民不能提前登记
3、未就居住证的重要性和作用进行宣传,市民只有需要时才办,达不到市政府的管理期望
4、居住证的核心是居住半年,还有其他方式能证明,比如房产、社保、社区证明等,是否其他登记方式也有用?比如购房的网签
建议:
1、短信通知是一种成本低,效率高的办法,我们也经常收到疾病防控短信,不觉得是骚扰短信
2、新规下,即使马上去登记,也得半年才能办下来。是否在这半年内有过渡方法,能够让我们办理居住证?对于我本人,由于是贷款买车,若不在1个月内上牌,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您好:
我市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发布的《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相关要求,2016年6月1日起,在长沙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且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公民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或公安机关通过采集、共享等方式获取的居住、从业信息已满半年的。居住、从业信息登记起始时间全市跨区县认可,不需要重新计算。居住或从业登记信息处于非连续状态的,“居住半年以上”的申领条件从第一次登记之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效。
如有不明,请致电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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