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在长沙工作五年的个体工商户,户口是湖南省内,有个体户营业执照,中专学历,因为不是长沙的户口前段时间被限购,我有纳税,但每次都不是连续缴纳12个月的,我们咨询多处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像我们这样的个体户、在个体户处上班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创业者都不可能再找个公司挂靠买社保吧?如果个体户不能买房的话就太不公平了,我们多少也为长沙做了贡献啊,我们也有能力自己购买社保啊,我们在长沙打拼多年,我们只想在长沙拥有自己的小家,希望政府给个明确答复,谢谢。
曹金花:
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反映个体工商户购房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好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工作。像您这种情况,建议从现在开始连续购买12个月社保或者落户长沙,则可具备在长购房资格。购买社保问题建议您到社保局咨询,落户长沙问题请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您表示已知晓。
特此答复!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3日
